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邓州市2019年玉米-大豆轮作种植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录入者: 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9-04-29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邓州市2019年玉米-大豆轮作种植

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农业服务中心

开展耕地轮作试点是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为落实好我市耕地轮作试点工作,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河南省2019年耕地轮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申报条件。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自愿承担种植大豆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按照承担耕地轮作任务的面积,在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不高于150元的补助。

二、申报要求  

1、集中连片推进,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且是玉米-大豆轮作,指上年度(2018年)同一地块种植的秋作物是玉米,本年度(即2019年)种植大豆。

2、科技意识强、种植水平高有示范带头作用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优先。

3、尊重种植主体意愿。轮作试点工作要充分尊重种植主体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4、实行精准管理。对轮作试点区域实行耕地质量监测,跟踪耕地地力变化。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轮作试点面积落实情况进行监测。强化监督管理,压实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提升试点的管理水平。

5、签订试点责任书、协议。市农业农村局与承担试点任务的乡镇、乡镇与承担试点任务的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试点乡(镇)也可以直接与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轮作协议。

6、登记造册公示。试点村要在大豆播种后,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的落实情况登记造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面积、轮作试点地块的四至及拐点信息等并在村内适当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新型经营主体可由市农业农村局或各乡(镇)登记造册,并在适当地点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各乡(镇)。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清册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后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力量,通过走访农户、查看资料、实地察看、遥感监测等方式,对试点区城内大豆面积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试点乡(镇)、试点村或新型经营主体予以纠正。

三、申报时间

2019年4月28日—5月7日。

四、申报程序

有意愿的种植户新型经营主体,当地乡(镇)政府申报,待乡(镇)政府核实,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邓州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上报后,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会议确定补助对象,报经领导研究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郭振荣      电话:13837717296

: 1、邓州市2019年耕地轮作任务四至及拐点信息填报表

2、邓州市2019年耕地轮作大豆种植面积申报表

                                                                          2019428


附表1

                 邓州市2019年耕地轮作任务四至及拐点信息填报表

序号

姓名

(主体名称)

身份证号

面积

种植作物

户主

(承包方)

姓名

户主

(承包方)

身份证号

补贴对象签字

四至及拐点坐标(经度纬度)

点1

点2

点n

说明:四至及拐点坐标:若耕地为规则形状(比如矩形或三角形等),仅记录几个角点的经纬度;若耕地为不规则形状,按逆时针或顺时针

方向,详细记录每个拐点的经纬度坐标;若地块中存在弧形边,则需要每隔5米记录一个点。

附表2

                     邓州市2019年耕地轮作大豆种植面积申报表

乡镇政府盖章:

乡镇负责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种植主体

地点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面积

乡镇核实面积

备注

 

备注:500亩以上要求种植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和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复印件。

     
          

主办: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地址:河南省邓州市穰城路中段农业局 邮编:474150 电话:0377-62287832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6 0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