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认定的公告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科教[2019] 9号)的要求,为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邓州市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专业设置
根据豫农科教[2019]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重点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建设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 围绕当前农民实际需要、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用工需求,培育专业技能(服务)型农民,提高名特优新品和高质量农产品生产水平。专业设置如下:1、优质专用小麦、玉米高产栽培管理技术。2、优质花生、大豆、油菜等粮油作物高产栽培管理技术。3、水稻高产栽培管理技术、稻虾混养管理技术。4、休闲、设施农业(葡萄、草莓等水果) 建设和管理。5、蔬菜种植技术。6、林果、苗木、花卉有关种植技术。
二、认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涉农学校。
2、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产业化龙头企业。
3、省级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
4、省级农民教育综合示范基地。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均可申请报名。培训机构要具有较强的农民培训组织能力和丰富的培训经验,并具有与农业相关的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并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三、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培训机构根据自己的培训条件和能力,自主向邓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拟培训专业及培训能力。
2、现场考察。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机构进行现场考察,对培训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申报专业、培训能力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3、考核认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考核审定培训机构。
四、申报资料
培训机构需申报以下资料:申请报告、法人证书、参与2019年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承诺书和农民组织能力、农民培训经验、教师队伍、培训、实训条件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时间
7月29日——8月2日上班时间报送有关资料。
联系人:关婷卉
电话:0377-62287378 15637712925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