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文[2012]3号
中共构林镇委员会 构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度全镇招商引资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村党支部(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升我镇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工业强镇步伐,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12年度全镇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工业强镇战略,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以大开放、大招商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年全镇1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总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各村(社区)年度至少引资固定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个。
三、项目认定
所新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节能要求;属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现代农业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第三产业项目等,不含政策性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奖惩意见
1、固定资产投资在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特大项目,奖励引资人1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一次性奖励引资人30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对引资人进行奖励;固定投资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对引资人进行奖励。
2、税收优惠。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返还给企业,10%奖励给所在村,10%奖励给引资村。
3、土地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征收30%的耕地占用税。
4、服务方面。对所引资的工业项目,镇党委、政府提供全程服务,全面协调办理有关证照等手续。
5、奖惩措施。对完成任务的村,一次性奖励村支书5000元;对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村,优先推荐为“五好党支部”、“红旗支部”、“功勋支书”;对完不成任务的村,罚村支书2000元;对连续两年空白的村,对村支书进行组织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为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镇各级各部门各村广大党员干部,都要树立招商引资意识,积极挖掘资源,发现线索,积极推介构林,宣传构林。各镇直部门要站在建设工业强镇,发展构林经济的高度,顾全大局,图谋发展,提高服务功能水平,积极破解难题,全身心投入到招商引资服务上来,为构林镇大招商、大引资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力促招商引资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对那些行动迟缓,无动于衷,不积极配合服务的单位及村,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交市相关单位处理。
中共构林镇委员会
构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