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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

 

改造计划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办)中心校、财税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5157号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邓政2015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各乡校实际,经教体局、财政局研究,现将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555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401万元,省级补助1153万元,按照规划年度进度分配。

此专项资金按照使用途径,纳入财政校安工程专户,封闭运行,根据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划拨工程专款。

各乡(镇、办)中心校、财税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流失。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乡(镇、办)中心校、项目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织招标,要经常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附表:2016年薄改中央及省级项目建设规划表.xls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邓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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