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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邓州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7年邓州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崇德尚善、见贤思齐,认真学习身边榜样,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品格,自觉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用实际行动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深化“中国梦”学习教育,不断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主办单位

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推荐范围

1999年5月以后出生的我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符合规定的申报条件,均可推荐。已获得往届邓州市美德少年称号(不含提名奖)的不再推荐。

四、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2017年邓州市美德少年100名。各乡镇按照2至3个名额,市直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学区按照4个名额进行推荐。

五、推荐条件

邓州市美德少年的基本条件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学生道德、信守家庭美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能积极参加“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积极引领未成年人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良好风尚。同时,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1、明礼诚信。遵守基本道德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和文明礼仪,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美德,团结友善,正直诚信,恪守承诺,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倡导网络文明,传播正能量。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2、助人为乐。发扬雷锋精神,长期坚持做好人好事,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同学或遭遇困难的人献爱心、送温暖,排忧解难。在公民生命、财产或公共财物安全受到侵害或遭遇危险时,力所能及地进行保护和援救。

3、孝老爱亲。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分担责任,常做家务。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家人或亲属,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4、自立自强。在个人或家庭遭遇变故或遇到重大困难、挫折时,乐观向上,勇敢担当,吃苦耐劳,自强不息,持之以恒,奋发有为,做同龄人的楷模和榜样。

六、推荐办法

1、组织领导。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共同负责2017年邓州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工作。各乡镇办党(工)委也要组织中心校、团委、妇联认真开展本地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同时按照分配名额负责推荐2017年邓州市美德少年候选人。

2、组织推荐。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由下至上层层遴选、推荐候选人,确保事迹真实可靠。填报邓州市美德少年候选人推荐表,提供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1500-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材料表述生动具体、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候选人推荐表(附1寸彩色免冠照片并提供电子版)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四份,经中心校、学区审定盖章后,于2月28日前报送市教体局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邮箱:(jtj62168632@126.com;dzwmcs@163.com )。

 3、组织评审。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议,推选出邓州市美德少年候选人110名。候选人事迹在邓州文明网进行公示后,确定当选名单。

4、命名表彰。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3月底前对当选的2017年邓州市美德少年进行表彰。

    附:2017年邓州市美德少年推荐表.doc 



   

主办单位: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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