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邓州市第二届“三名一优工程”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高中、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名一优工程”评选活动的意见》(邓政〔2019〕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校管理水平,加快班主任队伍、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培养一批敢于担当教育重任,社会认可、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的中小学名师、名校、名校长、优秀班主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2023年继续开展邓州市第二届“三名一优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名校、优秀班主任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优质教育资源,创建优质教育发展群体,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设置
全市中小学校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评选“邓州市名师”100名、“邓州市名校”10—20所、“邓州市名校长”10名、“邓州市优秀班主任”200名。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教体局成立第二届“三名一优工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领导评选工作。教师工作科、办公室、党建办、人事科、基础教育科、基础教研室、民管科等科室参与。
2.本届名师、名校、名校长、优秀班主任教师采取差额申报、分类分学段评选办法。工作科负责组织“名师”评审、人事科负责组织“名校长”评审,基础教育科负责组织“名校”“优秀班主任”评审。具体评审方案由各科室负责制定实施,各单位于8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负责科室,评审结果由教师工作科统一汇总。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单位上报前应将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广大教职工对候选人的意见,不得突破指标限额。
联系电话:0377-62168651
电子邮箱:sxk2168651@163.com
附件:
1.第二届“三名一优工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第二届“三名一优工程”名师评选方案
3.第二届“三名一优工程”名校评选方案
4.第二届“三名一优工程”名校长名校评选方案
5.第二届“三名一优工程”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邓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第二届“三名一优工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冯明雨 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鹏家 市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李秀清 市教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段志伟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郝 松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超云 市教体局总督学
陈彦伟 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张 毅 市教体局人事科科长(副主任科员)
张 燕 市教体局督导室主任(副主任科员
成 员:赵英杰 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王中联 市教体局党建办主任
樊富乾 市教体局教师工作科科长
杨宏龙 市教体局基础教研室主任
文玉霞 市教体局人事科副科长
附件2:
第二届“三名一优”名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名师队伍,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名一优工程”评选活动的意见》(邓政〔2019〕4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第二届“三名一优”中“名师”评选制定以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8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方针、政策路线,模范履行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善于反思、交流、学习、合作的团结精神和创新意识,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学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教师资格,具有中小学(或相应专业)一级职称,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知识、系统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动向和本学科教学发展动态,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主持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部门结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出版过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者在省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三项必有一项)
(四)教学成绩突出。近三年来,在辖区(乡、校)年度阶段性学业水平评价中名列前茅,成绩优异。
(五)具有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或科研工作的能力,带动一批青年教师成为优秀骨干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社会上、学校中、家长与学生中有较高声誉,并获得过市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或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2.在市级以上教学研究活动中举办过公开课、观摹课、示范课或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并获得过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定的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学(成绩)奖。
(六)评审加分项目
1.邓州市级荣誉称号: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质课一等奖、最美教师、文明教师每项加1分;课题立项并结项加1分。获奖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分;
2.南阳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质课一等奖、最美教师、文明教师每项加2分,课题立项并结项加2分,获奖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3.河南省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中青年教师优质课、河南省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质课竞赛一等奖,最美教师、文明教师每项加3分,课题立项并结项加3分,获奖累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
4.受到教育部或国家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奖累计加分不得超过7分;
教师申报奖项加分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和正式文件。评审中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采取“就高不就低”办法,按获奖最高等级奖项加分,低级别奖项不再计分。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申报;
1.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参与有偿补课乱办班等违犯《中小学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之一者。
2.参照全市近三年学科成绩的排名情况,中小学教师位次在后二分之一者。幼儿园教师业绩位次在后二分之一者。
3.近三年来,受到上级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者。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人数
“邓州名师”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教师中评选产生100人,校长、园长不担课者不得参与评选。本次评选采用差额评选的办法,推荐名额参照各单位在编教师数占比分配,全市共分配推荐名额121人,适当向高中学校倾斜。(分配指标数见附件(1),各单位不得突破分配数)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参评教师根据评选条件(前四项条件同时具备,并具有第五项条件之一)上报个人相关材料。
2.单位初审与推荐
各单位按照“名师”评选条件、办法和推荐名额,组织本单位初评,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确定后,各单位报送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
(1)邓州市第二届名师评选申报表 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
(2)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论著或论文原件限报2份;
(4)教学比赛、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优质课奖等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证书、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特级教、优秀教师等荣誉证书复印件;
(6)邓州名师人选汇总表1份电子文档一份,包括学校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周授课时数、本学科教学成绩、业务培训档案表、指导带动教师情况、公示材料等有关组织考察材料;
(7)本人述职报告1份(2000字以内)。
3.市级专业考核
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入选者进行专业考核(10分钟微型课,评分标准附后)。
4.核定与公示
教师工作科根据专业考核分数和奖项加分情况,初步拟定名师入选名单,经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拔推荐名师人选,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认定。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其所在单位推荐名额不再递补,并对相关单位、个人通报批评。
2.8月28日前,各单位将初评人选材料报教体局教师工作科。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复评(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入选“名师”名单。
联系人:张珂,联系电话:62168651
邮箱:sxk2168651@163.com
附件(1)
邓州市第二届“三名一优”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推荐
名额 |
序号 |
单位 |
推荐
名额 |
序号 |
单位 |
推荐
名额 |
1 |
花洲中心校 |
3 |
21 |
林扒中心校 |
2 |
41 |
城区二初中 |
1 |
2 |
古城中心校 |
3 |
22 |
陶营中心校 |
2 |
42 |
城区三初中 |
1 |
3 |
湍河中心校 |
2 |
23 |
都司中心校 |
2 |
43 |
城区四初中 |
1 |
4 |
龙堰中心校 |
3 |
24 |
构林中心校 |
4 |
44 |
城区五初中 |
1 |
5 |
张楼中心校 |
3 |
25 |
刘集中心校 |
3 |
45 |
城区六初中 |
1 |
6 |
白牛中心校 |
2 |
26 |
小杨营中心校 |
2 |
46 |
城区七初中 |
1 |
7 |
汲滩中心校 |
1 |
27 |
桑庄中心校 |
3 |
47 |
城区八初中 |
1 |
8 |
元庄中心校 |
2 |
28 |
腰店中心校 |
3 |
48 |
湍东实验学校 |
1 |
9 |
穰东中心校 |
4 |
29 |
九龙中心校 |
2 |
49 |
湍北实验学校 |
1 |
10 |
夏集中心校 |
3 |
30 |
一高中 |
6 |
50 |
城区一小 |
2 |
11 |
裴营中心校 |
3 |
31 |
二高中 |
3 |
51 |
城区三小 |
2 |
12 |
赵集中心校 |
3 |
32 |
三高中 |
1 |
52 |
城区十一小 |
2 |
13 |
罗庄中心校 |
3 |
33 |
花洲实验高中 |
2 |
53 |
花洲实验小学 |
2 |
14 |
十林中心校 |
3 |
34 |
五高中 |
1 |
54 |
思源实验学校 |
2 |
15 |
张村中心校 |
3 |
35 |
六高中 |
2 |
55 |
北京路学校 |
2 |
16 |
文渠中心校 |
3 |
36 |
湍北高中 |
2 |
56 |
解放商城学校 |
1 |
17 |
高集中心校 |
3 |
37 |
湍南高中 |
1 |
57 |
人民路学校 |
1 |
18 |
彭桥中心校 |
2 |
38 |
三贤高中 |
1 |
58 |
市幼儿园 |
1 |
19 |
杏山中心校 |
1 |
39 |
穰东高中 |
1 |
59 |
特殊教育学校 |
1 |
20 |
孟楼中心校 |
1 |
40 |
城区一初中 |
2 |
|
合计 |
121 |
附件(2)
邓州市第二届“三名一优”名师评选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1寸彩色)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任教学段学科 |
|
政治面貌 |
|
现任
职务 |
|
职称 |
|
研究专长 |
|
工作单位 |
|
单位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个人简历 |
|
主要工作业绩(包括教育教学主要成果、各种荣誉称号。) |
|
个人研究方向目标 |
|
所在学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
中心校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教体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个人奖励”部分需提供佐证材料的,要一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本表一式三份,学校留存一份,教师工作科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邮箱:sxk2168651@163.com。
附件(3)
第二届“三名一优”名师评选微型课评分标准
评 选 内 容 |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分值 |
教学目标 |
教学目标具体、明确,符合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学生的认知、思维和心理发展特点。 |
10分 |
教学内容 |
精选学生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符合学生发展、社会需要和学科发展。注重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举例典型恰当,具有启发性和教育意义。 |
20分 |
教学方法 |
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相适应,既注重实效,又灵活 多样;落实自主、探究、交流与合作的学习方式; 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指导;现代教学技术运用得当。 |
20分 |
教学过程 |
教学具有开放性,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素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恰当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教学设计科学、层次分明、环节流畅。 |
30分 |
教学能力 |
教师驾驭课堂能力强;专业扎实,教学基本功良好;教育理念新,教改意识强。 |
10分 |
教学效果 |
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生思维活跃,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教学目标完成效果好。 |
10分 |
附件3:
第二届“三名一优”名校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全市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建校满5年,凡符合申报条件,均可向所在单位申报。2023年拟认定10—20所学校。(高中、局直学校10所,由市政府命名;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10所由市教体局命名。)
二、申报条件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在当地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群众满意度高。
2..能严格落实《邓州市中小学校管理细则》,做好校务管理、校园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学校管理科学规范,富有人性化,有一套科学民主的管理制度。
3.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尊重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积极的专业发展意识,注重学习和提高;教师幸福指数高。
4.重视中小学德育工作,能按要求上好思政课,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近5年(2019年以来),学校获得有市级(含)以上德育(或素质教育、读书教育)工作表彰。
5.课堂教学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课程改革效果显著;注重学生学科素养的培养,形成民主、平等、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环境。
6.教学特色突出,教学成绩在同类学校中位居前列。
7.办学条件较好,各类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齐全;校园布局合理,校容校貌整洁,校园环境优美,校园文化具有独特价值且氛围较浓。
8.能够发挥榜样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对同类薄弱学校开展有支教、帮扶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学校班子成员或教师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1次(含)以上的;
(2)近三年,学校管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三、申报名额
各中心校、学区推荐申报1—2所学校,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局直学校和各高中可直接申报。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在市级评选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方案,进行本单位评选及推荐。
(二)初评。教体局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评:材料不齐者、条件不符者、弄虚作假者、存在否决项者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三)复核。对通过初评的学校,由教体局成立考核组,通过实地考察、打分。(其中实地考察环节,校长必须亲自汇报办学思想、治校方略。)
(四)确定。由教体局党组合议,确定表彰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如下纸质申报材料:
1.第二届“三名一优”名校推荐表。(见附件)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与推荐表中“获得荣誉”一致)。
3.“邓州名校”申报先进事迹材料(对照评选条件,3000字左右)。
附件(1)
第二届“三名一优”名校推荐表
学 校 |
|
校长姓名 |
|
手机号码 |
|
获
得
荣
誉 |
指近五年,学校获得有市级(含)以上德育(或素质教育、读书教育)工作表彰。分项列出,后附对应原件及复印件
|
教
学
成
绩 |
2019、2020、2021、2022、2023年情况 |
工
作
亮
点 |
此处勿面面俱到,只写学校工作亮点,第三人称,600字左右
|
所在学校意见 |
(签署内容为:上述申报内容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学校校长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中心校意见 |
(签署内容为:经审核,XX学校符合“邓州名校”推荐条件,上述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中心校校长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教体局意见 |
审核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4:
第二届“三名一优”名校长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校长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名一优工程”评选活动的意见》(邓政〔2019〕43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在任在岗的校(园)长正职(学校党组织书记)。
二、评选名额
名校长10名,其中高中2名,初中3名,小学4名,幼儿园1名,任期三年,届满综合考核。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2.有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任正职校(园)长(学校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参加研修学习。
3.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学校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在本地区声望高、影响大、示范性强,受到同行、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认同、好评。
4.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益显著提升,在各类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中知名度高,所在单位教学质量2023年高中高招成绩位居全市前5名,初中中招成绩位居全市前10名,小学六年级质量检测成绩位居全市前10名,幼儿园评估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标准,个人至少2次受到市教体局以上表彰。办学业绩突出,在同类型学校中位居前列。
5.持有中小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推荐:(1)所任职的学校有违反国家和省、市规定乱收费的。(2)所任职的学校近三年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3)所任职学校的教师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社会影响较大的。
四、评选程序和办法
“名校长”评选工作采取初选认定、组织评审和政府命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初选认定。按照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从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中初步拟定推荐人选,将拟定推荐人选的评审材料(个人述职报告,推荐报告,先进事迹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专著原件等)上报评审小组。
2.组织评审。教体局组织评审小组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座谈、民意调查、组织听课、查看作业教案和业绩资料等方式对初定人选进行综合评审,从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按1:1.5确定初定人选15名,上报局党组研究确定。
3.政府命名。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市“名校长”推荐委员会对评审小组确定的“名校长”人选进行复审、公示、认定,并报请市政府发文命名,授予“邓州市名校长”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享受相应待遇,并在当年“教师节”进行表彰奖励。
五、评后复核
1.建立名校长工作业绩档案。每年年底由市教体局对名校长工作业绩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填报名校长学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情况材料,存入本人工作业绩档案。
2.实行名校长复评制度。每三年由教体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名校长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复评。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撤销名校长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取消相关待遇:(1)年度考核或复评不合格的;(2)名校长本人或名校长所任职学校的教师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3)名校长本人或名校长所任职学校的教师违法犯罪的。
六、相关待遇
1.由市委市政府授予“邓州市名校长”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获得“邓州市名校长”称号的人员在职期间享受政府津贴,从表彰文件下发后的次月起计发。
七、本办法由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5:
第二届“三名一优”优秀班主任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市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班主任,凡符合条件,均可向所在单位申报。根据《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教育“三名一优工程”评选活动的意见》(邓政〔2019〕43号)精神,本次2023年评选拟认定200名“邓州市优秀班主任”。
二、推荐名额与评选办法
(一)推荐名额。全市共分配推荐名额240人,推荐名额参照各单位在编教师数占比分配,高中学校适当倾斜。(分配指标数见附件1,各单位不得突破分配数)
(二)评选办法。本次“优秀班主任”评选采取“微班会课”形式进行遴选(“微班会课”主题为“创新”,评分标准见附件3),每节“微班会课”限时不超过10分钟;在乡校推荐选手中,进行市级集中差额评审。根据“微班会课”成绩及加分项成绩,最终按照1.2:1比例确定200人予以认定。
三、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担任班主任连续3年以上,现在班主任岗位,最近五年(2019年以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年优秀或一次教体局优秀班主任表彰。
2.所任班级教学成绩优异,综合评定位居全乡(或局直学校、高中学校)前列。
(二)优先推荐
1.在邓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大比武(即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获奖的。
2.在南阳市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获奖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和推荐
1.近两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3.所在班级有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辍学的。
4.近三年班级管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5.在班级管理中出现群众不良反映和舆情的。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各单位传达方案,组织班主任认真学习并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个人申报。各单位在评选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本单位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初评及公示。按分配名额向教体局推荐。
(二)审查。教体局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齐者、条件不符者、质量位于同学科后两名者、存在否决项者视为审查未通过,且推荐单位不得再重新推荐。
(三)初选。教体局聘请有关领导、专家担任评委,组织2023年邓州市优秀班主任评选说课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通过审查的班主任现场抽签说课,成绩满分100分。在南阳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获一等奖的加10分、二等奖的加5分;在邓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大比武(即班主任基本功展示活动)中获一等奖的加5分。同一人获多个奖项的取最高加分项,加分项由教体局组织相关科室审核认定。如果出现并列时,可综合考虑成绩、加分等因素。
(四)公示。200名班主任人选产生后进行公示。
(五)最终确定。由局党组合议,确定最后入选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推荐对象如下纸质材料:
1.推荐表。(附件2)
2.证明材料:最近五年(2019年以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年优秀或一次教体局优秀班主任表彰。
3.证明材料:中心校(局直学校、高中)出具近五年班级成绩情况表(每年一次即可),幼儿园无考试成绩,可出具班级量化考评情况表。
上报地点:教体局基础教育科魏玉峰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