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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信用

    

本人承诺将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南阳和我市有关师德师风,诚实守信规范规定,保证不发生以下负面行为,主动接受监督,并配合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教师信用记录。如发生失信行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工作单位:

                                        2023      

承诺内容:

1.政治态度诚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执教诚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行使教师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妨碍教育教学工作和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爱岗敬业诚信。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学校荣誉,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得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并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或通过煽动、组织或参与罢课罢教活动等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时,不得擅离职守或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处置不力。不得出现违规操作、违反工作纪律等失职、渎职的行为。

4.关爱学生诚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自觉维护学生权益。不以任何方式剥夺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廉洁从教诚信。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学习资料和其他商品,不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不组织或参与有偿招生活动。不得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针对学生的收费培训班和补习班,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不得私自在校外有偿兼课、兼职,或诱导、暗示、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辅导培训。

6.学习诚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不得无故缺旷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在学习活动中出现找人代学或代人学习等弄虚作假行为。

7.考核考试诚信。以认真的态度对待国家、省、市、县各级组织举行的针对教师年度考核、综合素质测试、继续教育考试、学历考试、从业资格考试。不得有找人代考或者替人考试的行为。必须认真对待各级组织的针对学生的考试。不得组织、引导学生弄虚作假,不得擅自修改学生成绩。

8.资格诚信。在岗位评聘、职务晋升等工作中必须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岗位培训证、荣誉证等证书文件,不得提供虚假证件。

9.学术诚信。在开展教学研究、课题实验、学术交流活动中必须秉承科学精神和诚信态度,不得抄袭他人成果、论文、学术报告。

10.社会活动诚信。在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服务等社会活动中,必须恪守规范要求,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以致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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