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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审批
信息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2-10-22     

一、事项名称:农村五保审批

二、办理法律法规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

三、办理机构(科室):邓州市民政局低保中心

四、办理条件: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救助供养。

申请申报程序:   

1、四化双评审批流程:居住地村委会四化双评服务站申请—乡镇审核(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民政局抽查审批

2、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病残证明、代养协议、农村信用社存折本。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八、联系电话:0377-6216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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