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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
信息来源: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发布时间: 2012-10-25     

事项名称: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

二、办理机构(科室):邓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三、办理条件: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3、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四、需提交材料:

    1、当事人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五、工作流程: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的程序办理。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补领结婚证每对工本费9元

    补领离婚证每对工本费8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联系电话:0377-6216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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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邓州市民政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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