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 邓州市人民政府
机构职能 民政新闻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民政工作 互动平台 行政许可 联系我们
民政新闻
每日民政
乡镇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政新闻 >> 每日民政
我省规范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 在城市社区发现违规设置旧衣物捐赠箱可举报
信息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4-30     

本报讯如何让爱心市民投放到旧衣物捐赠箱的衣物“为爱流转”,真正送到需要帮助的人手中?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已印发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按照《慈善法》相关规定,规范城市社区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并鼓励支持公众对旧衣物捐赠活动进行监督。

据了解,近期,省民政厅陆续接到部分单位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一些城市社区存在旧衣物捐赠回收箱设置混乱和违法倒卖捐赠衣物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规范城市社区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是为了进一步严控慈善领域风险。

通知要求,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公开募捐行为。根据《慈善法》的有关规定,与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的性质不同,以公益慈善名义开展旧衣物等废旧物品捐赠回收,属于公开募捐活动。只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开募捐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要增强法治意识,规范募捐活动。各地慈善会(慈善总会)系统要切实发挥自身在慈善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与相关企业、组织或个人合作开展旧衣物捐赠活动时,要把好合作方资质审核关,严格监管捐赠衣物的流向,坚决杜绝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发生。对假冒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方案未履行备案手续或打着公益、慈善、爱心名义设置“旧衣物捐赠箱”实为公司进行营利活动的,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跟进调查,采取约谈、劝阻等措施,责令其停止活动、撤离“旧衣物捐赠箱”。

通知还提醒,各地要积极引导群众从正确途径参与捐赠,鼓励支持公众、媒体对旧衣物捐赠活动进行监督,参加慈善募捐活动之前,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ishan.chinanpo.gov.cn)核实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对于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个人的违法违规活动予以曝光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打印该页 】【关闭窗口】【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邓州市民政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地址:河南省邓州市新华东路3号 邮编:474150 电话:0377-62164661 邮箱:dzmzj@qq.com QQ:1659340331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26 0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