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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发表鲍常勇署名文章: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服务全省“六稳”“六保”大局
信息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7-04     

  鲍常勇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筹帷幄,作出了“六稳”“六保”重大决策部署,为我们在当前形势下做好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定下了基调、指明了方向。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只有“稳”字托底,民政部门兜住基本民生底线,才能在稳的基础上积极进取,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极,牢牢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夯实基础。

一、围绕保基本民生,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此,民政部门必须履职尽责,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一是精准实施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兜准底”。聚焦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用足现有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因突发性危机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致贫返贫。推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二是适度扩大低保和临时救助的覆盖范围,确保“兜住底”。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确保疫情下所有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有效救助。三是落实特困、临时救助政策,确保“兜实底”。严格落实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服务保障、安全管理等规定,不断提高集中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和探访,帮助特困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尽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突出临时救助制度“应急”“过渡”功能,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委托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四是加强困难群众摸底排查,确保“兜好底”。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未脱贫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的监测预警。县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扶贫办数据比对,根据动态监测情况,组织开展到户到人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定期研判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加快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提高兜底保障对象认定的精准度。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和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发挥好基层干部、村(居)委会“两委”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等作用,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围绕保基层运转,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在疫情防控中,社区工作人员日夜坚守,成为抗击疫情的坚实力量。民政部门承担着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职责,必须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狠抓基础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扎实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构建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体系。要以大力推进“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为抓手,年内再建1000个规范化社区,夯实城乡社区治理基础。注重完善社区治理机制,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统筹协调功能。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着力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社区服务供给能力、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引导社会组织科学健康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严把社会组织“质量关”,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发现和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各项任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持续激发慈善社工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活力。培育和发展慈善组织,创新慈善捐赠载体和方式,支持发展互联网慈善。加强慈善活动监管,认真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检年报、慈善组织评估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实现“阳光慈善”“法治慈善”。加强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促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两工协作”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每个县(市、区)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社会组织数量要达10个以上。持续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动注册志愿者人数持续增加,促进志愿服务健康快速发展。
   三、围绕保市场主体,推动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民政部门需要持续聚焦社会关切,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科学谋划,认真做好“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我省将“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重点专项规划,民政部门将会同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认真做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养老服务设施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等编制工作,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强基固本,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圆满完成我省敬老院提升改造“三年行动”,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年底前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建成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达30%以上。推动全面完成敬老院法人登记,加快完成留守老人数据录入,对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持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开发互助式养老服务,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高标准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和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是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抓住老旧小区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机遇,贯彻落实《关于财政支持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引导养老机构向社区和居家服务延伸,就近为社区老人提供助餐、助浴等服务。今年,全省将新建社区、街道养老服务设施不低于1000个。推进实施“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提升养老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四是多措并举,激发养老服务领域内生发展动力。继续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通过医养协作、外包委托、养内设医、医养一体等方式,加大医养结合力度,提升疫情防控和医疗护理能力。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增加养老服务优质供给,盘活养老服务资源,并对其进行适老化改造,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养需求。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落实民办养老机构与公办机构同等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使民间资本成为助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促进养老机构提升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旅游、康复辅具等行业融合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为扩大内需、稳定就业、促进消费、拉动市场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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