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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19   发布人: 司法局  【打印该页】

豫普法办〔2018〕3号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单位:

3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和国家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极为广泛深刻持久的影响。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做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4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在全社会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我国现行宪法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这次对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了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在全省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作出新的贡献。

三、工作安排

(一)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关键少数”,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普法办等8部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若干规定(暂行)》,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教育。全省每个国家机关要组织一次党委(党组)中心组通读宪法、举办一次宪法知识讲座、举行一次宪法宣誓活动、组织一场宪法知识考试等“四个一”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二)注重青少年宪法意识的养成。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抓好各类学校的宪法宣传,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法治进校园活动,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开设宪法宣传教育课,组织宪法主题座谈会和班会队会团会,开展中小学校“晨读宪法”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增强青少年宪法体验,引导青少年从小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

(三)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联要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乡村、入社区。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对换届选举后新上任的村居“两委”干部进行宪法专题培训,组织宪法宣誓仪式,激励村“两委”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广泛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以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为契机,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抓手,广泛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取悬挂横幅、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宪法读本、法治文艺演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五)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进网络。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各类媒体作用,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各类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播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组织开展有深度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网上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宪法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等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将适时开展“学宪法,签到打卡送红包”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

(六)推动宪法宣传进公共场所。全省国家机关凡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均要在户外悬挂宪法宣传横幅(集中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和12月份两个时间段),在宣传栏粘贴宪法宣传内容;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在所管理和服务的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宪法知识。各单位要积极运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共交通等载体,推送宪法学习宣传内容,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全省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突出宪法内容,做好宪法元素与法治文化阵地设施有机融合,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七)认真组织开展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着重在12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联合相关部门,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再一次掀起宪法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弘扬新时代宪法精神,培植全社会法治信仰,推动全民守法。

四、具体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做到有利于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最高标准组织好宪法宣传。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强化领导,整合部门资源,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省普法办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的规定,适时对各地各单位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进行督查,对开展活动不力的单位,将发出督办提醒函。同时,将把今年各地各单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列入今年依法行政考核和“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加强协调督促,共同推进。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级各地主要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加强对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及时将本地本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及成效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形成线上线下、网上网下、上下联动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也将随时跟踪推送和通报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具体实施方案。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的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省普法办,省直各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要求于4月底前把此次宪法宣传活动的方案、推进时限、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报省普法办备案,同时及时向省普法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2018416

 

 

 

 

 

 

 

 

 

 

 

 

 

 

 

 

 

 

 

 

 

 

 

 

 

 

 

 

 

 

 

 

  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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