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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3-27   发布人: 司法局  【打印该页】

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我省相关规定,加快推进我市公职律师工作,提高党政机关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现将我省公职律师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公职律师是国家行政部门设立的政府律师,属于本机关、本单位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主要办理本机关法律事务,以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

1、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的特点、难点问题的法律论证,提供可行性分析;

2、参与党委、政府领导信访接待工作;

3、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4、为政府系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义务为公民解答法律咨询问题。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求,提高公职律师覆盖率可以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提高政府机构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积极和市直各单位实行相关对接,宣传公职律师的作用和意义,鼓励各单位积极参与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推动公职律师申报工作。同时我局认真摸排情况,澄清底数,准确掌握未配备公职律师党政机关底册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督办意见。

作为公职律师,参与诉讼只是其一小部分职能。辅助决策、规范立法、统一执法、调处争议……公职律师在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被形象地比喻为依法行政的“守门人”。尽心尽职、为公为民。默默无闻、勤勤恳恳。如果说公务员是社会的基石,律师是社会的栋梁,那么公职律师就是新社会的希望。希望市直各单位勇于参与公职律师建设。

 附件:关于加快提升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的通知

  

                                  邓州市司法局

                                   2023年3月27日

 

  

 

 

关于加快提升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司法局律师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我省相关规定,加快推进我省公职律师工作,提高党政机关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2022年度,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扩大公职律师队伍,完善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机制,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全省公职律师人数从三年前的不足600人发展到2022年底的3800多人,有力地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但是,各地区各部门公职律师工作推进不平衡,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仍然偏低。2022年度我省市、县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分别为31.4%,12.6%;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为市级32.7%、县级13.8%。上述指标既没有达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的既定目标,也没有达到全国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平均值。各地律师工作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公职律师工作的指导、督促,尽快提升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

二、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求,在2021年底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力争达到市级50%、县级30%;依法治省办提出2022年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达到市级40%、县级20%目标任务目前我省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差距很大,任务艰巨。

各地要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23年上半年市、县两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50%、30%目标任务。2023年底,市、县两级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60%、40%目标任务。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党政机关2023年全部设立公职律师。“十四五”期间实现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三、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要认真摸排情况,澄清底数,准确掌握未配备公职律师党政机关底册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督办意见。对于党政机关内部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引导,鼓励支持法治人才申请公职律师。缺乏法律人才的党政机关,特别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要督促其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招录、遴选、聘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工作的支持,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推动公职律师申报工作。力争市、县两级党政机关每单位至少配备一名公职律师。鼓励各市、县建立公职律师统一服务平台和统筹使用机制,有效提升覆盖率

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

为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扎实推进任务落实,从今年2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公职律师工作情况月汇总表》;每双月20日前报送公职律师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附本月《公职律师工作情况月汇总表》),重点报送工作推动、队伍发展、统筹使用、机制建设等内容,以及经验做法、主要困难、意见建议等。12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省厅律师工作处将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地律师工作部门要及时向司法局党委(党组)汇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协调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把公职律师工作作为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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