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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 2017-06-20    来源: 邓州市水利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政策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证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

二、申请条件

对于直接从江河、胡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应当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符合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

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规划,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三、申报材料

1、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申请书;

2、建设项目的规划同意书;

3、丙级(含)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其专家咨询意见;

4、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协议。

四、办理流程

申请→查验→受理→复审→审定→公示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邓州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  6211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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