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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美丽邓州建设,认真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案>的通知》(厅文〔2017〕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河库管理保护工作,夯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市河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河道、水库、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规划统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水资源总量控制,促进河库休养生息、维护河库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方不同河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系统推进,科学施治,解决好河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与执法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建成市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在全市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36条河流、城区水系、19座水库(湖泊)设立河长,统一树立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上岗到位,各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全部建立,一河一策、一库一策基本建立。
到2018年,境内湍河按省定Ⅲ类考核目标,刁河按省定Ⅳ类考核目标,两个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均达70%以上;地表水满足功能区使用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通过截污纳管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到2019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实现“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湍河、刁河两个流域按省定考核目标水质优良比例均达80%以上。
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58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河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基本完成全市河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监管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秩序。
到2030年,力争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区域河库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126亿立方米以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实现河库及水域岸线规划合理、界线明确、管控有序,恢复河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进一步强化市、乡、村三级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加强水资源“双控”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将河库管护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和有关规划“多规合一”的重要组成部分。
3.严格水资源管控。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规划论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用途管制,加快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4.提高用水效率。持续推进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5.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明确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落实污染物排放要求,加强入河库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6.强力推进划界确权。逐步建立河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
7.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加强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对全市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水库、湖泊等水利工程,依法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
8.编制岸线利用管理规划。落实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管理要求,编制岸线利用中长期管理规划,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9.加强涉河建设管理。强化涉河、涉库、涉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防洪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0.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法规,健全采砂管理工作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制,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严格采砂审批制度,创新监管模式和监控手段,及时处置非法采砂活动。
11.依法打击侵犯河库违法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库区,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12.开展河库污染源现状普查。对全市河库污染现状进行全面普查,掌握河库水量水质、各类污染源、排污口、雨水口等情况,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
13.开展截污治污行动。大力开展沿河库截污治污行动,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全部入厂处理、达标排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雨水集中收集沉淀后排放。
14.加大污水处理能力建设。采取多种融资措施,灵活运用各类资金,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步伐,3年内实现污水全部入厂处理,达到水污染防治标准后排放。
15.控制农业面源及养殖污染。积极推行绿色生态农业,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面源污染;推行“人放天养”河库养殖模式,严格控制水产养殖污染;合理规划畜禽养殖规模和地点,科学利用和处理养殖污水,确保污水不直接入河库排放。
16.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河长水质断面”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和上传各河段流入、流出水质状况,河流入库、两河交汇处水质状况;建立各类入河口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上传水量水质状况。
17.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污染。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8.确立水质保护目标。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19.加强水源地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20.加强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统筹规划,综合整治涉水工程。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21.推进农村水污染防治。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22.增强生态调水能力。加强生态调水能力和科学调度管理,提升外调水源调剂河流生态的功能。
23.强化工程措施。针对河库生态状况,适时展开截污治污、清淤疏浚、堤岸整治、拦蓄工程等工程措施,改善河库生态环境。
24.加强水生态保护建设。加大河库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南水北调沿线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25.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河长水质断面”、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河库流入口在线全程监测,根据水质差异和年度目标,制定水生态补偿机制,让污染者受惩罚,保护者得实惠。
26.开展小流域治理。积极推进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
27.加强法规制度和执法机制建设。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大河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8.建立信息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河长制管理信息化系统,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对水质污染,河道流量、河库巡护、社会监督等实行远程监控、信息化管理,适时掌握河库水质水量,入河口水质水量,巡护、巡查人员上岗履职尽责等情况。
29.严厉打击涉河、涉库违法行为。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积极组织开展执法巡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
五、组织体系
(一)构建三级河长体系
全面构建市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市委书记任总河长。湍河、刁河、严陵河、赵河四条河流、城区外围水系、中心城区内外城河设三级河长,一级河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工作的领导担任,二级河长由流经乡镇(办)党委书记担任,三级河长由流经村支部书记担任;乡镇(办)辖区内小型河流设三级河长,一级河长由分包乡镇(办)市级领导担任,二级河长由各乡镇(办)乡镇长(主任)担任,三级河长由流经村主任担任;南水北调干渠及输水管线设三级河长,一级河长由市级分管领导担任,二级河长由南水北调邓州管理处负责人和中线办负责人担任,三级河长由干渠和输水管线流经乡镇乡镇长担任;南阳引丹灌区干支渠系设三级河长,总干渠一级河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二级河长由干渠流经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三级河长由流经村支部书记担任。
全市现有19座水库、湖泊均设三级库长(湖长),一级库长(湖长)由分包乡镇市级领导担任,二级库长(湖长)由所在乡镇党委书记担任,三级库长(湖长)由水库、湖泊所在村支部书记担任。
各河流、水库均应配备巡护员,负责巡查养护。
各级河长名单由同级党委、政府根据情况适时予以公布。
(二)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成立市乡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日常工作,明确牵头单位、组成部门及其职责。
邓州市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河长办)设在市水利局,由市分管农业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委联系农业的副秘书长任第一副主任,市政府联系农业的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引丹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中线办、市督查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副主任,水利局局长任专职副主任;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畜牧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规划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委农办、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市供电公司、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副职、1个责任科室和1名股级联络员负责河长制相关工作。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和河长办局级联席会议制度。
总河长为河长会议召集人,负责分管农业的市领导为局级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分管同志参加。
(三)工作职责
1.总河长职责
总河长对全市河库管理保护负总责,对全市河长制工作进行总督导、总调度;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河库的管理保护以及河长制工作。
2.河长职责
一级河长负责组织相应河库的巡查、调研、管理保护工作,掌握河库基本情况,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部署上下游、左右岸的联防联控工作;审定、督导方案落实;对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二级河长是本辖区内河长制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相应河流一河一策、一库一策、一湖一策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依法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按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河长制目标任务,接受上级督导、考核。
三级河长协助一、二级河长推进河长制实施,充分发动群众,全面掌握辖区内河道、水库、湖泊的日常动态和运行状况,及时收集问题,报告问题,并向上级提出合理化建议。
3.市河长办公室职责
在市级河长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河长制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提出年度河库重点整治任务;落实总河长、一级河长交办的事项;筹备并组织召开河长会议,提出需要讨论研究解决的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收集、汇总、梳理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或单位整改落实;督导、检查、通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河长制工作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宣传全市河长制工作。
4.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由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管理的河流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市水利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流划界确权、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市国土局:负责协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流及水利工程范围内水利产权确权登记工作,对违章用地进行查处。
市城管局:负责市区河道的清理保洁和堤岸维护等工作,建立河道保洁管理责任体系。
市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市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更严格的河流排污标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
市中线办: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干线水源区保护、用水分配和饮水水源风险预防和管控。
市督查局:负责督促检查河长制工作各乡镇(街、区)各单位推进情况,督查、督办重大问题、事项的整改落实,参与河长制工作考核和验收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河道警长设置管理工作,由辖区派出所选调专门警力担任河道警长;负责监督、查处涉嫌环境犯罪行为和违法侵占河道、违法采砂等行为,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
市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监管。
市林业局:负责沿河生态林、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生态湿地等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市委农办: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河库保洁。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河流保护有关项目的筛选、申报和综合协调,争取国家投资和支持。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履行河库管理保护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河库管理保护方面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河长制专项经费,统筹协调安排市级河流保护管理相关资金。
市人社局:负责河长制相关人事制度、奖惩措施落实。
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预防、打击涉水违法犯罪,维护河道综合环境。
市规划中心:负责做好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划审批、衔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区域内交通防护设施建设,防止次生污染灾害。
市农业局:负责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区域的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化沿河两岸的种植结构,减少农药、化肥、农膜的施用量,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市卫计委: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卫生监督和农村卫生改厕指导工作。
引丹局:负责制定引丹灌区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与管理,防洪工程及水域岸线管理与保护,水行政许可与执法监督等。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内河道保洁、绿化工作,配合做好景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科技创新及相关项目的科研申报和成果推广应用。
市工信委:负责拟定产业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吊销和变更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小散乱污”企业的营业执照。
市供电公司:负责依法切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小散乱污”企业的电力供应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体局:负责做好“河长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严格责任,强化督导,抓好落实。各级河长要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各乡镇(街、区)在9月中旬前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出台本级工作方案,建立乡镇(街、区)级相关工作制度;10月底完成河库情况普查,建立一河一档、一库一档;11月底前,全面建立三级河长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及河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察;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河库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进展情况,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通报典型事例;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进行验收。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
(三)强化考核问责
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市级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库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纳入“市年度目标考评”活动一并表彰,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河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库显著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河长公示牌,发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库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五)落实专项经费
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用于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与保护。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河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库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河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区)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2月中旬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附件:1.邓州市河长办组织机构
2.邓州市主要河流、城区水系及渠系河长名单
3.邓州市小型河道河长名单
4.邓州市水库、湖泊河长名单
5.邓州市河长制36条河流名录
6.邓州市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计划
附件1:
河长办组织机构
一、总河长
吴 刚 市委书记
二、市级河长(主要河流、渠系及城区水系)
湍 河:罗岩涛 市政府市长
刁 河:王 兵 市委副书记
严 陵 河:丁心强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赵 河:刘建民 市委副书记
内外城河:李锡强 市政协主席
运粮河、小草河、平安河:贾里坚 市政府副市长
南阳引丹灌区总干渠:贺迎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及输水管线:王宾 市政府副市长
三、河长办机构设置
办公室主任:贾里坚 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夏朝香 市委副秘书长
副 主 任:肖耀东 市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专职副主任:杨春甫 市水利局局长
副 主 任:薛海滨 引丹局副局长
副 主 任:杜心占 市住建局局长
副 主 任:鲁启先 市环保局局长
副 主 任:司占录 市中线办副主任
副 主 任:刘 宁 市督查局副局长
邓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附件2:
邓州市主要河流河长名单
序号 |
河道名称及长度 |
水质目标 |
重点任务 |
总河长:吴刚 |
|||
一级河长 |
二级河长 |
三级河长 |
|||||
河长 |
责任单位 |
乡镇(办)党委书记 |
流经村 |
||||
1 |
湍河(72.25km) |
Ⅲ类 |
1、水资源保护 |
罗岩涛 |
水利局 |
胡国歌 |
支部书记 |
2 |
李 林 |
||||||
3 |
赵明辉 |
||||||
4 |
杨柯(张村) |
||||||
5 |
童孟军 |
||||||
6 |
付昌奇 |
||||||
7 |
杨柯(花洲) |
||||||
8 |
刘新明 |
||||||
9 |
唐荣涛 |
||||||
10 |
崔继栋 |
||||||
11 |
杜凌晓 |
||||||
12 |
魏新果 |
邓州市主要河流河长名单
序号 |
河道名称及长度 |
水质目标 |
重点任务 |
总河长:吴刚 |
|||
一级河长 |
二级河长 |
三级河长 |
|||||
河长 |
责任单位 |
乡镇(办)党委书记 |
流经村 |
||||
1 |
刁河(62km) |
IV类 |
1、水资源保护 |
王 兵 |
引丹局 |
赵中玉 |
支部书记 |
2 |
赵明辉 |
||||||
3 |
唐荣涛 |
||||||
4 |
刘新明 |
||||||
5 |
孙振云 |
||||||
6 |
郑小涛 |
||||||
7 |
刘继革 |
||||||
8 |
邓 涛 |
||||||
9 |
王 萌 |
||||||
10 |
赵河(23.7km) |
IV类 |
刘建民 |
环保局 |
万洪志 |
||
11 |
邓光阁 |
||||||
12 |
魏新果 |
||||||
13 |
严陵河(33.5km) |
Ⅲ类 |
丁心强 |
水利局 |
童孟军 |
||
14 |
李 耀 |
||||||
15 |
邓光阁 |
||||||
16 |
崔继栋 |
邓州市城区水系河长名单
序号 |
河道名称及长度 |
水质目标 |
重点任务 |
总河长:吴刚 |
|||
一级河长 |
二级河长 |
三级河长 |
|||||
河长 |
责任单位 |
乡镇(办)党委书记 |
流经村 |
||||
1 |
内外城河(11.186km) |
Ⅲ类 |
1、水资源保护 |
李锡强 |
城管局 |
杨柯(花洲) |
支部书记 |
2 |
唐荣涛 |
||||||
3 |
运粮河、小草河、平安河 |
Ⅲ类 |
贾里坚 |
住建局 |
刘新明 |
||
4 |
唐荣涛 |
邓州市南水北调干渠及输水管线河长名单
序号 |
河道名称及长度 |
水质目标 |
重点任务 |
总河长:吴刚 |
||||
一级河长 |
二级河长 |
三级河长 |
||||||
河长 |
责任单位 |
|||||||
1 |
南水北调干渠(37.4km) |
Ⅱ类 |
1、水资源保护 |
王 宾 |
南水北调邓州管理处 |
李 彬 |
干渠和输水管线流经乡镇乡镇长(主任)担任,没有乡镇长的由党委书记担任。 |
|
2 |
南水北调输水管线(60km) |
Ⅱ类 |
中线办 |
陈志超 |
南阳引丹灌区干支渠系河长名单
序号 |
河道名称 |
水质目标 |
重点任务 |
总河长:吴刚 |
||||
一级河长 |
二级河长 |
三级河长 |
||||||
河长 |
责任单位 |
|||||||
1 |
引丹总干渠 |
Ⅲ类 |
1、水资源保护 |
贺 迎 |
南阳引丹灌区 管理局 |
干支渠流经乡镇党委书记 |
干支渠流经村 支部书记 |
|
2 |
刁南、刁北 干支渠 |
Ⅲ类 |
杨显功 薛海滨 王振江 |
附件3:
邓州市小型河道河长名单
序号 |
河流名称 |
水质目标 |
重点任务 |
流经乡镇 |
境内长度(km) |
总河长:吴刚 |
||
一级河长 |
二级河长 |
三级河长 |
||||||
1 |
默河 |
Ⅲ类 |
1、水资源保护 |
罗庄 |
3.5 |
齐群强 |
流经乡镇乡镇长(主任)担任,没有乡镇长的由党委书记担任。 |
流经村村主任 |
2 |
排子河 |
Ⅲ类 |
彭桥 |
14 |
绳应勇 |
|||
林扒 |
15 |
吴国战 |
||||||
孟楼 |
6 |
赵显三 |
||||||
都司 |
12 |
王彩霞 |
||||||
3 |
扒淤河 |
Ⅲ类 |
十林 |
11 |
贾里坚 |
|||
张村 |
10 |
岁秀强 |
||||||
文渠 |
10 |
魏 兵 |
||||||
4 |
南黄龙渠 |
IV类 |
都司 |
9 |
王彩霞 |
|||
构林 |
12 |
李锡强 |
||||||
刘集 |
11 |
顾 理 |
||||||
5 |
下运粮河 |
Ⅲ类 |
桑庄 |
11 |
闫庆吉 |
|||
小杨营 |
10 |
丁 耀 |
||||||
6 |
溢静河(菜河) |
Ⅲ类 |
夏集 |
12 |
王新堂 |
|||
7 |
苍龙河 (礓石河) |
Ⅲ类 |
1、水资源保护 |
夏集 |
5.2 |
王新堂 |
流经乡镇乡镇长(主任)担任,没有乡镇长的由党委书记担任。 |
流经村村主任 |
8 |
礓石河 (湍石河) |
Ⅲ类 |
赵集 |
10 |
程建功 |
|||
裴营 |
12 |
陈 达 |
||||||
9 |
上得子河 |
Ⅲ类 |
十林 |
12 |
贾里坚 |
|||
张村 |
5 |
岁秀强 |
||||||
10 |
大红渠 |
IV类 |
花洲 |
5 |
贺 迎 |
|||
湍河 |
5 |
丁心强 |
||||||
桑庄 |
10 |
闫庆吉 |
||||||
11 |
小草河 (林扒东北沟) |
Ⅲ类 |
彭桥 |
10 |
绳应勇 |
|||
林扒 |
6 |
吴国战 |
||||||
12 |
北黄龙渠 (黄龙庙河) |
Ⅲ类 |
罗庄 |
5 |
齐群强 |
|||
赵集 |
13.5 |
程建功 |
||||||
裴营 |
4 |
陈 达 |
||||||
13 |
汉九江 (阳东河) |
Ⅲ类 |
白牛 |
7.9 |
孙中英 |
|||
穰东 |
5 |
刘建民 |
||||||
14 |
下得子河 |
Ⅲ类 |
张村 |
12 |
岁秀强 |
|||
文渠 |
9 |
魏 兵 |
||||||
15 |
索河 (西排子河) |
Ⅲ类 |
1、水资源保护 |
彭桥 |
6 |
绳应勇 |
流经乡镇乡镇长(主任)担任,没有乡镇长的由党委书记担任。 |
流经村村主任 |
孟楼 |
4.5 |
赵显三 |
||||||
16 |
母渠(小草河) |
IV类 |
花洲 |
2 |
贺 迎 |
|||
湍河 |
4 |
丁心强 |
||||||
腰店 |
8 |
靳社强 |
||||||
桑庄 |
6 |
闫庆吉 |
||||||
17 |
黄水河 (黄渠河) |
IV类 |
构林 |
5.75 |
李锡强 |
|||
刘集 |
9 |
顾 理 |
||||||
18 |
柳风渠 |
Ⅲ类 |
构林 |
6 |
李锡强 |
|||
刘集 |
8 |
顾 理 |
||||||
19 |
凤阳渠 |
Ⅲ类 |
高集 |
11 |
王 兵 |
|||
20 |
王良西沟 |
Ⅲ类 |
高集 |
7 |
王 兵 |
|||
陶营 |
6 |
熊占玉 |
||||||
21 |
白龙渠 |
Ⅲ类 |
构林 |
7 |
李锡强 |
|||
刘集 |
8 |
顾 理 |
||||||
22 |
小洪渠 |
Ⅲ类 |
腰店 |
12 |
靳社强 |
|||
桑庄 |
5.5 |
闫庆吉 |
||||||
23 |
龙须渠 |
Ⅲ类 |
1、水资源保护 |
穰东 |
8 |
刘建民 |
流经乡镇乡镇长(主任)担任,没有乡镇长的由党委书记担任。 |
流经村村主任 |
汲滩 |
7 |
孙保平 |
||||||
24 |
楚河 |
Ⅲ类 |
裴营 |
9.5 |
陈 达 |
|||
张楼 |
6 |
王秀群 |
||||||
25 |
黄渠河 |
Ⅲ类 |
白牛 |
7 |
孙中英 |
|||
张楼 |
6 |
王秀群 |
||||||
26 |
彭桥东大沟 |
Ⅲ类 |
彭桥 |
13 |
绳应勇 |
|||
27 |
相梓河 |
Ⅲ类 |
构林 |
8.5 |
李锡强 |
|||
刘集 |
4 |
顾 理 |
||||||
28 |
椒子河 |
Ⅲ类 |
夏集 |
5.5 |
王新堂 |
|||
白牛 |
7.5 |
孙中英 |
||||||
29 |
冢子河 |
Ⅲ类 |
彭桥 |
14 |
绳应勇 |
|||
30 |
赵岗小河 |
Ⅲ类 |
陶营 |
4.3 |
熊占玉 |
|||
龙堰 |
5.5 |
殷中玲 |
||||||
构林 |
3 |
李锡强 |
||||||
31 |
小杨渠 |
Ⅲ类 |
桑庄 |
4.5 |
闫庆吉 |
|||
小杨营 |
5.9 |
丁 耀 |
附件4:
邓州市水库、湖泊河长名单
序号 |
湖库名称及库容 |
水质 目标 |
重点任务 |
总库长:吴刚 |
|||||
湖库名 |
总库容 (万m3) |
一级库长 |
二级库长 |
三级库长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1 |
刘山水库 |
1019 |
Ⅲ类 |
1、水资源保护 6、执法监管 |
贾里坚 |
吴 冰 |
彭桥镇党委书记 |
姚光敏 |
刘山水库管理所所长 |
2 |
半坡水库 |
715 |
Ⅲ类 |
程建功 |
童孟军 |
赵集镇党委书记 |
宋成万 |
宋岗村支部书记 |
|
3 |
张岗水库 |
681 |
Ⅲ类 |
贾里坚 |
胡国歌 |
十林镇党委书记 |
孙仲欣 |
安乡村支部书记 |
|
4 |
白龙泉水库 |
141 |
Ⅲ类 |
绳应勇 |
吴 冰 |
彭桥镇党委书记 |
张 灵 |
南岗村支部书记 |
|
5 |
雷庄水库 |
111 |
Ⅲ类 |
齐群强 |
李 林 |
罗庄镇党委书记 |
张士亭 |
任岗村支部书记 |
|
6 |
玉孔水库 |
560 |
Ⅲ类 |
赵显三 |
李 爽 |
孟楼镇党委书记 |
蒋重杰 |
玉皇村支部书记 |
|
7 |
马岗水库 |
20.35 |
Ⅲ类 |
齐群强 |
李 林 |
罗庄镇党委书记 |
马期会 |
马岗村支部书记 |
|
8 |
鳌山水库 |
102.41 |
Ⅲ类 |
齐群强 |
李 林 |
罗庄镇党委书记 |
郭天中 |
罗东村支部书记 |
|
9 |
王岗水库 |
102.29 |
Ⅲ类 |
齐群强 |
李 林 |
罗庄镇党委书记 |
刘志参 |
王岗村支部书记 |
|
10 |
竹李水库 |
63.24 |
Ⅲ类 |
1、水资源保护 6、执法监管 |
程建功 |
童孟军 |
赵集镇党委书记 |
李明献 |
竹李村支部书记 |
11 |
宋集水库 |
47 |
Ⅲ类 |
贾里坚 |
胡国歌 |
十林镇党委书记 |
李书周 |
宋集村支部书记 |
|
12 |
陈堰水库 |
33 |
Ⅲ类 |
绳应勇 |
吴 冰 |
彭桥镇党委书记 |
朱光太 |
陈堰村支部书记 |
|
13 |
乔营水库 |
17.4 |
Ⅲ类 |
绳应勇 |
吴 冰 |
彭桥镇党委书记 |
程玉林 |
禹南村支部书记 |
|
14 |
下郭楼水库 |
13.1 |
Ⅲ类 |
赵显三 |
李 爽 |
孟楼镇党委书记 |
刘金对 |
刘岗村支部书记 |
|
15 |
钱湾水库 |
42 |
Ⅲ类 |
顾 理 |
邓 涛 |
刘集镇党委书记 |
曾喜焕 |
钱湾村支部书记 |
|
16 |
何冲水库 |
261.7 |
Ⅲ类 |
顾 理 |
邓 涛 |
刘集镇党委书记 |
郭长林 |
何冲村支部书记 |
|
17 |
张沟水库 |
1244 |
Ⅲ类 |
杨显功 |
郭 松 |
高集镇党委书记 |
沈玉冬 |
王庄村支部书记 |
|
18 |
明珠湖 |
25 |
Ⅲ类 |
贺 迎 |
杨 珂 |
花州办事处党委书记 |
周鸥莲 |
白庄社区支部书记 |
|
19 |
邓西湖 (谭庙水库) |
291.34 |
Ⅲ类 |
李景龙 |
唐荣涛 |
古城办事处党委书记 |
唐海波 |
三里桥社区支部书记 |
附件5:
邓州市河长制36条河流名录
序号 |
河道名称 |
流域面积(km2) |
流域水系 |
河道长度(km) |
流经乡镇 |
1 |
湍河 |
621 |
唐白河 |
72.5 |
罗庄、十林、张村、赵集、文渠、湍河、花洲、古城、腰店、裴营、张楼、汲滩 |
2 |
赵河 |
94.73 |
唐白河 |
23.5 |
穰东、白牛、汲滩 |
3 |
刁河 |
339.9 |
唐白河 |
62 |
九龙、文渠、湍河、龙堰、桑庄、小杨营、高集、构林、刘集 |
4 |
严陵河 |
158.2 |
唐白河 |
33.5 |
赵集、夏集、张楼、白牛 |
5 |
默河 |
8.5 |
唐白河 |
3.5 |
罗庄 |
6 |
排子河 |
382 |
汉江中下游 |
47 |
彭桥、林扒、孟楼、都司 |
7 |
扒淤河 |
131.1 |
唐白河 |
31 |
十林、张村、文渠 |
8 |
南黄龙渠 |
181 |
唐白河 |
32 |
都司、构林、刘集 |
9 |
下运粮河 |
93.75 |
唐白河 |
21 |
桑庄、小杨营 |
10 |
溢静河(菜河) |
40.13 |
唐白河 |
12 |
夏集 |
11 |
苍龙河(礓石河) |
26.1 |
唐白河 |
5.2 |
夏集 |
12 |
礓石河(湍石河) |
101 |
唐白河 |
22 |
赵集、裴营 |
13 |
上得子河 |
43.73 |
唐白河 |
17 |
十林、张村 |
14 |
大洪渠 |
78.5 |
唐白河 |
20 |
花洲、湍河、桑庄 |
15 |
小草河(林扒东北沟) |
84.63 |
唐白河 |
16 |
彭桥、林扒 |
16 |
北黄龙渠(黄龙庙河) |
91.38 |
唐白河 |
22.5 |
罗庄、赵集、裴营 |
17 |
汉九江(阳乐河) |
89.55 |
唐白河 |
12.9 |
穰东、白牛 |
18 |
歪运河(上运粮河) |
82.1 |
唐白河 |
21 |
湍河、古城、龙堰 |
19 |
下得子河 |
81 |
唐白河 |
21 |
张村、文渠 |
20 |
索河(西排子河) |
53.6 |
唐白河 |
10.5 |
彭桥、孟楼 |
21 |
母渠(小草河) |
78.5 |
唐白河 |
20 |
花洲、湍河、腰店、桑庄 |
22 |
黄水河(黄渠河) |
69 |
唐白河 |
14.75 |
构林、刘集 |
23 |
柳风渠 |
66.13 |
唐白河 |
14 |
构林、刘集 |
24 |
凤阳渠 |
62.13 |
唐白河 |
11 |
高集 |
25 |
王良西沟 |
55.88 |
唐白河 |
13 |
高集、陶营 |
26 |
白龙渠 |
54.75 |
唐白河 |
15 |
构林、刘集 |
27 |
小洪渠 |
42.5 |
唐白河 |
17.5 |
腰店、桑庄 |
28 |
龙须渠 |
51.5 |
唐白河 |
15 |
穰东、汲滩 |
29 |
楚河 |
52.6 |
唐白河 |
15.5 |
裴营、张楼 |
30 |
黄渠河 |
51.5 |
唐白河 |
13 |
白牛、张楼 |
31 |
彭桥东大沟 |
30.38 |
唐白河 |
13 |
彭桥 |
32 |
桐梓河 |
43.75 |
唐白河 |
12.5 |
构林、刘集 |
33 |
椒子河 |
42 |
唐白河 |
13 |
夏集、白牛 |
34 |
家子河 |
38.93 |
唐白河 |
14 |
彭桥 |
35 |
赵岗小河 |
36.4 |
唐白河 |
12.8 |
陶营、龙堰、构林 |
36 |
小杨渠 |
32.06 |
唐白河 |
10.4 |
桑庄、小杨营 |
附件6:
邓州市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计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出台本级河长制实施方案 |
9月上旬 |
|
2 |
组建河长制办公室 |
9月上旬 |
|
3 |
构建市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 |
9月底前 |
|
4 |
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制度 |
9月底前 |
|
5 |
制作河长公示牌,在明显位置公示 |
10月底前 |
|
6 |
完成河湖库情况普查,建立好河湖库档案 |
10月底前 |
|
7 |
组织各河流开展一河一策方案拟定 |
11月底前 |
|
8 |
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 |
12月底前 |
|
中共邓州市委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