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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关于内城河、外城河、小草河及运粮河边界划定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结合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邓州市城市水系空间规划的蓝线(即:河道地表水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划定标准,将河道边界划分为4个等级。依据河道控制断面以上流域面积的大小,分别是100平方公里、50平方公里、10平方公里和小于10平方公里四类。有堤防的河道蓝线以两侧堤防外坡脚线为基准对应分别外延25米、15米、12米、8米;无堤防的河道,蓝线以两侧水域控制线为基准分别外延30米、20米、15米、10米。河道两岸用地空间不足的河段,蓝线宽度不应小于其下一级标准;位于生态区内的河段,蓝线能宽则宽;对于堤顶背水侧无堤脚的或无堤防的河段,统一按无堤防河道标准划定;对于堤顶背水侧有堤脚的河段,按有堤防河道标准划定。根据规定,现将内城河、外城河、小草河及运粮河进行划界:
一、由于内城河、外城河、小草河均无堤防,采用以上标准,河道两岸蓝线划界宽度如下:
1、内城河流域面积为3.9平方公里,蓝线为两岸口线外延10米;
2、外城河铁路桥以上流域面积为6平方公里,蓝线为两岸口线外延10米;
3、小草河207桥以上流域面积为18.6平方公里,左岸蓝线为左岸口线外延15米,右岸按照“位于生态区内的河段,蓝线能宽则宽”的原则,均以引丹灌区北一分干渠保护地边界为蓝线。
二、市规划区内的运粮河已由引丹局确权划界,仍采用引丹局划界成果。
三、公益性项目及相关管理设施的建设,需市政府批准后可在蓝线划定范围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