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公共文化绩效考核办法
来源:中国文化报 驻河南记者陈关超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面向全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级政府以及省政府各部门下发了《河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将于今年内对上述各级政府、部门就公共文化建设进行专项绩效考核。
据了解,河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由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每年一次,具体分为网上自查申报、考核组现场考核、第三方评估、综合评定4个步骤进行。考核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的基本原则,考核内容涉及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保障措施、社会评价4个方面。
在设施建设方面,主要考核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的建设情况。服务供给主要考核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情况,包括公共文化场馆的服务情况、重大公共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等。保障措施主要考核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情况,包括组织保障、财政保障、队伍建设、人才培训情况等。社会评价主要考核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建立情况以及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等。最终考核结果将排序并向社会公开,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此外,将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给予奖励,对连续两次考核结果在最后两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