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 2021-09-23 来源: 邓州市文广新局

关于印发《邓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平

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室、单位:

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现将《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9月13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平竞争

审查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省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工牌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7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落实,现结合市文广旅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秩序,按照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确保市文广旅局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尊重市场,竞争优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在经济建设领域,引领政府其它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以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重点,深入政府见证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树立竞争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摒弃影响公平竞争的观念和做法,消除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增强市场创新动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细致谋划,统筹推进。从我局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国家利益、区域发展、经济转型等多种需要,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坚持先增量后存量,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做好整体规划,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依法审查,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保障机制,坚持自我审查与专门机构指导监替相结合,通过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权威和效能。

二、主要内容

(一)审查范围

市文广旅局制定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应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具体包括:

1、市文广旅局自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2、市文广旅局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3、市文广旅局牵头联合行文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

(二)审查标准

从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角度,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审查:

1、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

1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公布特许经营权目录清单,且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3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4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事前备案程序;

5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

2、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

1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

2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3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4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5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分支机构实现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

3、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1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

2安排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3不得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者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4、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1不得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2不得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3不得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4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

5、例外规定

审查中属于下列情形的政策措施,如果具有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效果,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1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文化安全或者涉及国防建设的;

2为实现扶贫开发、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目的的;

3为实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以上例外情形,应在公平竞争审查报告中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可或缺,且不会严重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应向厉害关系人征求意见并要明确实施期限。

三、审查方式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制定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厉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必须组织听证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查增量。室在有关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实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

(二)有序清理存量。室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严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认真梳理现行政策措施,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和做法。对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

(三)明确责任分工

1、市文广旅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由各室在起草过程中负责自我审查,将文件草案及书面审查意见报局公平竞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再报局领导审议实施;

2、市文广旅局政府起草或代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由各室在起草过程中负责自我审查,将文件草案及书面审查意见报局公平竞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并由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把关,最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一起报政府审议;

3、市文广旅局牵头联合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由各室在起草过程中负责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在收集联合行文单位意见后,由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报局领导审议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统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市文广旅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二)加强执法监督。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要及时予以处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我局要依法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向上级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三)加强政策解读。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市文广旅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异议时,各室要积极对,做好相关投诉应答工作。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出台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引起相应责任后果由相关室自行承担。

(五)广泛宣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相关培训,同时可会同法制、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成立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统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市文广旅局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长:高玉晓 市文广旅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冀文晓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晓露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乃方  市文广旅局党组成员

        崔伟伟  四级调研员

   员:王克清  办公室

   市场管理科

   执法监督科

吴轶涯  政策法规科

梁光胜  公共服务科

   艺术科

   产业发展科

刘仲杰 文物管理科

  宣教科

  广电传媒管理科

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公平竞争审查日常工作。我局对外发布的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的政策法规、文件,需经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法规科对文稿进行合法性审查时,一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对外发布。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3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4/18 16: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