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邓州市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要求,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对照改革清单,结合我市文广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照邓州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按照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方式推进改革,大幅提高文化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认领
对照中央、省级、市级涉及本部门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并对事权事项进行认领。设定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二)制定并公布《邓州市文广旅局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权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按照我局认领的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制定《邓州市文广旅局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权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
对照清单,全市文广旅系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4项均采取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一是精简审批材料和许可条件,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和负担。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三是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四是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五是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同时,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四)落实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局相关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日常抽查机制,把抽查监管与分类监管相结合,依法实施严管重罚。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符合列入条件的市场主体和人员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推进建立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建立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对异常经营的企业进行标注清理,逐步完善退出机制。
四是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向市场主体发出明确信号,强化落实企业内容自审责任,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国务院、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各科室、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其他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强化执行落实。要严格按照改革总体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改革政策的业务培训和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要聚焦企业关切,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及时完善措施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调整更新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政策举措及成效,及时解答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邓州市文广旅局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权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邓州市文广旅局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权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
直接取消 审批 |
审批改为 备案 |
实行告知 承诺 |
优化审批 服务 | ||||||||
1 |
文化和旅游部 |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2 |
文化和旅游部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3 |
文化和旅游部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4 |
文化和旅游部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 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2.将审批时限由 20 个工作日压减至 13 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