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17 来源: 邓州市文广新局

  

自然2023167

                                                       

关于强化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

“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的通知

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文广旅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社会主体投资成本,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南阳市委营商办《关于下达南阳市2023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细化任务清单的通知》、《南阳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成果应用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南阳出台了《关于印发建立南阳市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宛自然资〔2022〕53号),建立了“区域评估”应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强化成果运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完成“区域评估”和建立了“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应用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区域评估”成果应用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内设科(室),明确责任人。真正使“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对标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节约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区域评估”得到全面运用,切实取得实效。市直相关单位“一把手”要履行“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抓具体,定期听取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应用体系建设,切实把运用“区域评估”成果落实落细。各单位责任科室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分工负责

(一)土地勘测定界“区域评估”应用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领导:祝光红 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人: 王钢 科长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应用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领导:姚军 党组成员、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责任部门:地质勘查储量管理科

人:刘红伟 科长

(三)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区域评估”应用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领导:姚军 党组成员、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责任部门:地质勘查储量管理科

人:刘红伟 科长

(四)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应用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领导:张全营  三级主任科员

责任部门:水土保持科

人:丁宏生 负责人

(五)洪水影响评价“区域评估”应用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领导:武仁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部门:运行管理科

人:郭森 科长

(六)气候可行性“区域评估”应用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责任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薛东阳

责任部门:防灾减灾科

人:程相改 科长

(七)环境评价“区域评估”应用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

责任领导:王思林 副局长

责任部门:环评科

人:岳超 科长

(八)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应用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领导:赵银平 党组成员

责任部门:文物管理科(博物馆科)

人:刘仲杰

(九)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评估”应用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领导:岁成 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责任部门:防震减灾中心

人:陈劲柏 常务副主任

三、相关要求

(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市直各部门及责任科室在厘清自身职责同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确保“区域评估”成果得到有效运用,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降低社会投资成本。

(二)强化工作督导指导

市直各部门及责任科室要建立“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督导指导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机制体制完善。发挥好检查管理职能,加强业务指导,推进成果应用。南阳市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确保工作全面得到落实,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发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邓州市应急管理局

邓州市气象局             邓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         邓州市水利局

       2023年11月13日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1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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