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 | 邓州市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链接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其他


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30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编辑: 市场监管局

  

     公  

杨红三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无照经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泸州老窖”特曲“泸州老窖”窖龄60年白酒一案,已调查终结。本机关已于2021323日以公告形式对你商行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在公告期限内,你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放弃了听证权利。

因你下落不明且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二一年八月三十

附: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邓市监罚决[2021]8号)



   

主办: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联系电话:0377-62306039 email:dzscjg62306039@163.com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09/20 10: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