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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一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2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编辑: 市场监管局

  

按照邓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的通知》(邓法政办〔202110号)要求,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出了第一批共10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形成了风险防控清单,并已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清单予以公布。

实施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是为了促使行政相对人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一种柔性执法制度,全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落实防控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提前介入、主动提醒,及时实施行政指导,最大限度的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

                                 202192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清单

序号

风险等级

违法风险点

法律依据

防控措施

责任单位

1

高风险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依法生产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中风险

不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加大宣传,引导规范使用医疗器械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高风险

销售散装食品不标注食品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依法经营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中风险

组织策划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

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低风险

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前未按规定办理告知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加强宣传教育,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低风险

广告中使用国旗、国徽、国歌

《广告法》第五十七条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中风险

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督促生产企业强化自检,经营企业进货查验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

高风险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依法生产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

高风险

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宣传法律法规,统一执业药师公示信息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高风险

无照经营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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