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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0-13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编辑: 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和《邓州市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要求,为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对照改革清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照邓州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认领

对照中央、省级、市级涉及本部门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并对事权事项进行认领。设定本部门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二)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

1.直接取消审批(1项)。取消广告发布登记。取消审批后,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监管部门通过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同时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2.审批改为备案(1项)。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3.实行告知承诺(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实行告知承诺,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4.优化审批服务(共10项)。一是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许可事项。二是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五是取消许可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同时,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1.深入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依托全国经营范围规范目录,由企业在登记注册过程中自主勾选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2.认真落实“双告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开辟自主查询渠道,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与许可事项、审批和主管部门一一对应,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企业共享平台精准、及时推送至有关审批和主管部门,完成告知要求。

3.深化住所承诺制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制作承诺书,企业只需对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不违反相关规定、符合使用条件作出承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签订承诺书,即可进行登记,有效释放创业场地资源,降低准入条件。

(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

积极推进涉企证照电子化,强化电子证照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共享,及时将电子证照归集至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五)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适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市场监管部门依然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2.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法。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推进常态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落实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要求,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落实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场监管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领导副组长,相关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

(二)做好宣传培训。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政策举措,及时解答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大改革培训力度,进一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力争培训到岗、到人、到一线,为推进改革提供可靠的能力素质保障。

(三)强化督查问效。全面抓好改革任务落实,密切跟踪、及时总结评估进展情况,切实解决基层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邓州市市场监管局涉企经营许可事权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附件


邓州市市场监管局涉企经营许可事权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

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中华人民共

 

国家药监局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药品经营许可证

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实

设 区 的 市、县级药监部门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施条例》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

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国家药监局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批 准 文 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证书等材料。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国家药监局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将审批时限由30 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

市场监管总局

广告发布登记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取消“广告发布登记”。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

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 对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

将“食品经营备案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食品经

《中华

市场监管总局

营许可

(仅销

售 预 包 装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证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重要工

业产品

和国食

品安全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

市场监管总局

生产许可证核 食品

相关产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业产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省局委

托)

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

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

品、化

肥)

品生产

许可证

承诺情况。

管理条例》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

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

重要工业产品

(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产许可证核发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省局委托受理)

1.将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5 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2.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3.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4.对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2类产品,在审批环节不再开展现场审查, 企业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许可证。

1.对未经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的企业,审批机关要在发证后1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依法处理。2.对为企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符合性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3.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

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

将审批信息统一归集至有关数据平台。2.取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申请材料。3.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程等无需现场审查的事项,由法定

计量检定机构自愿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办理。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承担国

市场监管总局

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任务授

计量授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量法》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权审批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

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许 可 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1. 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

责任事故、投诉未

结案等情况,且满

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 个工作日。

移动式

压力容

《中华

人民共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

市场监管总局

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车用

和 国 特 种 设 备 安全法》

《特种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部分事

项省局委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针对通

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

气瓶充

装许可

设备安

全监察

托)

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

的,依法处理。

除外)

条例》

10

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经营许可

除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外)

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1. 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 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

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

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

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请特殊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 将审批时限由20 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11

市场监管总局

食品食品添加剂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会公开食品生产许可信息。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情况确定检查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

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序号

主管部门

改革事项

许可证件名称

设定依据

审批层级和部门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及主要理由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直接取消审批

审批改为备案

实行告知

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

《河南

省食品

小作坊、小经营

店和小

摊点管

理条例》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小作坊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12

省市场监管局

食品小作坊登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实行申请、登记全程网上办理。

13

省市场监管局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书三项材料。2.实行“一网通办”,食品小经营店与营业执照实行“证照联办”。

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在登记后两个月内完成首次现场监督检查,制定完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及方案、计划,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日常监管。

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小经营店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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