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市监〔2021〕172号
邓州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对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从顶层设计、优化服务、深化数据应用、健全制度体系、提高服务效能等方面提出提升策略,实现我市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零成本的目标,打造国内一流、全省领先的政务服务改革效能新高地。
二、实施时间、对象和范围
自2021年11月30日起,在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登记注册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可在企业成立时享受免费刻制首套5枚印章服务。
免费刻制首套印章范围: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章各1枚;分支机构仅发放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各1枚;同步发放电子印章一枚。印章材质样式为安全防伪封边光敏印章(带芯片)。新开办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愿选择是否需要享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三、申领流程
(一)免费申请。新开办企业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综合受理窗口填写《新开办企业首次免费刻制印章申请表》,自行选择领取方式(自行领取或邮寄送达)。
(二)刻制公章。新开办企业填写《新开办企业首次免费刻制印章申请表》,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后,提交给印章中标企业刻制。印章刻制企业严格按照《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办法》要求,在系统网络正常情况下当场完成印章刻制和自检,并在新开办企业《印章发放登记表》上加盖企业印章印模留样备查。
(三)印章领取。
1.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申请现场领取营业执照的,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综合受理窗口与营业执照一并领取实体印章。
2.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申请邮寄领取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寄递方式将营业执照及实体印章邮寄到企业申请的邮递地址。
3.企业通过智能终端自助设备取得营业执照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专区综合受理窗口填写《新开办企业首次免费刻制印章申请表》,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领取实体印章。
4.电子印章领取方式: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其他应用-电子印章-领取印章。
企业当场领取印章的,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等候领取,等待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不选择当场领取的,随后到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专区综合受理窗口窗口领取;选择邮寄送达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与营业执照一并寄送,并保存快递存单作为发放凭证,邮寄费由市场监管部门支付。领取印章需在新开办企业《印章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对超过1周未领取营业执照及印章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申请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邮寄给企业。
四、组织实施
(一)严格程序。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印章制作中标单位,并与印章刻制企业签订刻制印章服务合同。
(二)严格审核。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新开办企业申请首次免费刻制印章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认;市公安局通过印章备案管理系统,对印章刻制企业申报的印章备案和刻制数量进行审核确认。
(三)费用结算。市市场监管局于每季度后次月的10日前,根据《印章发放登记表》,与印章制作企业核对上个季度印章刻制明细、查验签领记录等资料,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由印章刻制企业提交有关资料,向市市场监管局申请结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与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措施落实,确保业务流程优质高效、软硬件支撑到位、部门衔接到位,全力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做好企业开办印章免费刻制服务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及时解答、回应群众关切问题,让政府的改革政策和服务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营造营商环境良好氛围,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在我市投资创业的获得感和便利度。
(三)加强后续监管。市公安局要督促印章制作企业按时保质完成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和备案工作,严格遵守国家防伪印章管理要求,按时完成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主动接受企业、部门及社会监督,保证印章质量。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印章交接手续和费用结算程序,坚决杜绝违反财政纪律和弄虚作假行为。
(四)经费保障。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所需费用,相关部门每年提前做好预算,向市财政申报纳入预算安排,确保免费刻制印章经费到位。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邓州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