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效率,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存在缺陷容缺受理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建设政务诚信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打造商事登记“一次办妥”政务服务品牌,决定在建立并试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一、容缺受理的含义
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非即办类审批(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登记机关对存在缺陷与瑕疵的非关键性材料,在申请人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后,审批(服务)部门及时出具办事结果(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的审批(备案)过程。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属关键性材料的,仍按一般补正材料的程序进行.
二、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主体的备案登
记;企业补办(换发)、增办营业执照等非即办类事项实施
容缺受理。
三、容缺受理的非关键性材料范围
1、各类市场主体提交的注册登记材料齐全,但存在以下瑕疵或错误的:企业提交证照数量不全;决议、章程等文件未提交原件;住所证明等提交复印件的文件未加盖印章;申请文件的文字错误处需加盖印章;决议、章程等企业自制文件中存在文字错误;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不齐全或不清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提交相关书面说明(承诺);企业自备材料缺少相关人员签字、未提交需要核对的相关证件(许可证、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文件内容、日期、形式、时限与法定要求不符等。
2、各类市场主体备案登记材料中除申请书、备案事项决定书外的其它材料存在瑕疵或错误的。
3、企业补办(换发)、增办营业执照中除申请书、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外的其它材料存在瑕疵或错误的.
四、容缺受理的工作流程
申请人在办事窗口办理列入容缺受理事项名单的非即办类审批(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因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时,启动容缺受理: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作出按时补正申请材料的书
面承诺;
2、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存备査),并受理办件;
3、受理办件进入审核程序,申请人应在3个工作日提交(允许采取现场提交、邮寄提交等办事部门认可的提交方式)相关补正材料,登记机关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当场作出决定;申请人补正(撤换)材料超过承诺时限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方便申请人的原则确定受理、核准的时间,但受理、核准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时限。
4、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办事结果(包括通知书、证照、决定书等).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政策标准,防止政出多门。各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容缺受理事项及非关键性材料目录》(附件1)规定的事项和非关键性材料目录做好容缺受理工作,未经市局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事项材料。
2、加强登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熟练掌握登记业务的技能,落实容缺受理规范化、标准化要求,提高容缺受理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3、登记工作人员应本着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开展容缺受理,降低市场主体的办事成本。
4、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程序,完善审批服务机制。登记工作人员审查补交材料时,要对补交材料与已受理材料的内容一致性、文件签署时间逻辑关系等重点审查。加强前后台的协作配合,确保申请材料内部流转畅通。支持窗口作人员依法依规审批服务,健全窗口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机制,重视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将窗口与后台审批服务责任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确保容缺受理事项审批内部流转高效顺畅,保证审批(服务)优质、便捷、高效,
5、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容缺受理制度是放管服改革中一项便民服务措施,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要通过电视、报纸、电子政务平合、宣传版面及宣传彩页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告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及对应事项申请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目录,提高社会知晓度;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6、加强组织协调、跟踪问效,市局定期组织开展容缺受理审批事项专项督察。对失职延误、推诿扯皮、办件超时甚至拒不配合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报告市局纪检监察室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7、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容缺受理制度作为便民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便民利企的新的制度设计,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的降低大众创业制度性成本。在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因出于公心、善意履职、积极担当而出现非原则性、非主观性错误的,对受理人员、核准人员进行过错豁免。
六、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
1、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容缺受理事项及非关键性材料目录
2、容缺受理通知书
3、容缺受理承诺书
附件1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容缺受理事项及非关键性材料目录
序号 |
容缺受理事项 |
非关键性材料 |
1 |
市场主体注册
登记 |
1.企业提交证照数量不全;
2.决议、章程等文件未提交原件;
3.住所证明等提交复印件的文件未加盖印章;
4.申请文件的文字错误处需加壹印章:
5.决议、章程等企业自制文件中存在文字错误;
6.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复印件不齐全或不清晰;
7.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提交相关书面说明 (承诺;
8.企业自备材料缺少相关人员签字、未提交需要核对的相关证件(许可证、身份证明)原件;
9.提交文件内容、日期、形式、时限与法定要求不符等;
10.登记机关依法认为补正或撤换的其他材料。 |
2 |
各类市场主体
备案登记 |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3 |
企业补办(换发) |
1.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附件2
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
;
你(单位)提出的 申请,尚有以下非
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缺陷:
1、
2、
3、
4、
根据《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规定,在你出具《容缺受理承诺书》后,本部门可先予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收到你(单位)容缺补正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核准、出具办理结果.
特此通知。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为容缺受理通知书和补正材料目录的合并文书,容缺受理通知书不再单独出具)
附件3
容缺受理承诺书
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已了解《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承诺于 年 月 日前,按要求补正(注册登记、备案、营业执照增换补)申请材料,否则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诺人为申请人或申请人共同委托(指定)的代理(代表)人。承诺人签章应由申请人签章,申请人不能签章的,由申请人共同委托(指定)的代理(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