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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2-24  信息来源: 市场监管局  编辑: 市场监管局

  

2021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心支持下,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依法行政主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围绕我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新格局和新局面,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孔合理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同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职能和各项任务措施。

(二)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会、汇报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掌握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有方案、部署有进度、责任有分工、推进有标准、完成有时限、结果有考核。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

(一)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对法律法规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提高领导的法律素养。

(二)坚持全员法律培训。结合市场监管执法实际,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培训方案》,通过网络培训、个人自学、会议培训、邀请省级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法律知识培训。目前,已组织市场监管大讲堂40余期,培训执法人员近5000人次,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服务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服务效率。通过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切实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20219月份,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升服务效率,我局与邓州市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加强政银合作,以审批智能化、服务自主化为抓手,为我市引进设置一体化企业营业执照自助办证机12台,开启了邓州商事登记“就近办、自助办、随时办”全新模式,真正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和“不求人”的新突破。截止目前,全市市场主体总量为80323家,其中各类企业15724家,个体工商户6005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555家。

二是落实清单管理制度。实施权力清单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理清执法权限,明确部门职责。形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8大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处罚387项,依法在我局门户网站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年报公示工作。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利用微信、短信、电话通知、基层工作人员逐企逐社逐户深入上门宣传督促等形式,促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目前,我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均达到省定目标91%以上。

四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机制。建立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邓市监〔2021131号)等文件,成立抽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宣传培训,严格抽查纪律、加强指导检查和沟通协作。2021年度,随机抽取2100家市场主体,检查结果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实行信息共享,联合惩戒。

五是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充分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走访约谈等方式,加大对企业商户的行政指导力度,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梳理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外公告,有效降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风险。严格执行《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规定及清单》《南阳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市场监管领域)》等规定,结合我局执法实际,制定《邓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柔性执法办法(试行)》,坚持合法、合理、适当、便民、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不触碰安全底线,除涉及人身、财产、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等领域外,对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和一般投资经营行为,全面推进柔性执法监管。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让企业商户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四、突出四大安全,提升执法专业度

一是突出食品安全。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2021年度,我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检查8000余次;开展食品监督抽检1913批次,其中不合格60批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26起,罚没金额181.7万余元;涉嫌食品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案件40件。

二是突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2021年度,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926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86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18家,共立案213起,罚没金额90.5万余元。

三是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和主要风险点,突出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设备,全面消除安全隐患。2021年度,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362人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78家;发现一般隐患13起,重大隐患1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使用通知书16份;立案查处5起,罚款金额达6万余元,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突出重点工业产品安全。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加强生产源头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21年度,对全市20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实行检查全覆盖,检查经营企业商户1212家,抽检工业产品462批次,查处不合格产品42批次。通过严格市场监管,进一步净化市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策制度》,理顺了工作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具体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处罚案件严格按照“双公示”制度的要求进行录入公示,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将案件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两法衔接”平台。三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1年度,我局进一步加大执法装备经费投入,新购置30台执法记录仪,并组建了市场监管智慧平台。通过智慧平台,对系统执法实施现场监控,实时掌握一线执法动态,规范执法现场记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事后记录归档。四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决定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住依法行政底线,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打牢制度基础。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局持证执法人员共329人。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同时,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开展各项执法活动,遵循职权法定、公平公正、程序合法、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原则。此外,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突出依法行政,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体制。一是坚持采取“以案说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现场观摩等形式,通过以案代训、以老代新、以查代培等方式促进相互学习,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着装、亮证执法,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案件办理登记审批、调查取证拍照、案件审核审批、集体讨论、法定期限立结案等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综合执法队伍引领作用,在重点领域监管和大要案办理的盲点和薄弱点上下功夫,开展攻坚突破。

(四)规范执法行为。先后出台《案件审议委员会工作规则》、《执法监督检查流程暂行规定》《关于明确监管执法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从案件线索到立案、核审、处罚、评查、案卷归档、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扎紧“制度”的笼子,坚持在严格执法程序上下功夫,确保案件的程序合法,案件办理公开、公平、公正。

(五)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制定《执法稽查工作暂行定》,设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电话,并对外公示。明确我局执法稽查科、法规科、督查室等科室对系统行政执法活动及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公职律师2名,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晰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1年度,我局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开庭2起;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答辩3起;在指导基层处理行政许可、受理职业举报投诉、处理消费纠纷、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方面提出法律建议和意见63条;开展法律专业知识讲座2期,提升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提高我局行政决策水平,有效避免执法风险。

(七)进一步规范两法衔接机制。联合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两法衔接工作流程。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落实食品、药品从业禁止监管责任。2021年度,我局落实禁止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百余人。

六、规范决策行为,做到科学民主

(一)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按照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法定程序,决策过程中通过座谈会、走访调研、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等多方面意见。

(二)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严格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监督管理、备案工作有关规定,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核主体、审核程序、备案要求,规范备案审查方式及平台。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审查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对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等类别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七、化解市场矛盾,维护消费权益

(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思想,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积极受理各种消费投诉举报,依法做好行政调解,处理各种消费纠纷,坚持节假日领导带班值守制,确保不留空挡,切实服务好广大消费者,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依法接受司法机关监督,积极参加行政诉讼,认真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做好行政应诉法律风险点的梳理研究,及时总结应诉中发现的不足,引以为戒,不断积累应诉经验,提高应诉能力。

八、强化法治宣传,持续推进普法

(一)持续推进普法工作。制定并认真落实年度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宪法宣传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及各种法律宣传月、宣传周等主题活动,通过印制分发宣传资料、制作普法宣传栏和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进企业”、“普法宣传进社区”、“普法宣传进商场超市”、“普法宣传进校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重点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回顾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的十九大要求相比、与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发展举措,抓住弱项求突破,巩固成果求发展,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努力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20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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