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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发布日期: 2014-01-20         信息来源: 邓州市夏集人民政府       编辑人: jingyl

 

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办理机构(科室)

邓州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在职职工管理科、业务大厅7号和8号窗口

法律依据

《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办理条件

根据《社会保险法》属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应当自开业之日起30日来,前来办理。

需提交材料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成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单位及职工的参保信息;

5、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

需参保单位提供上述材料到邓州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局业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即可。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周五下午除外)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登记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办理

联系电话

0377-6216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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