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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邓州市门诊统筹补偿流程
发布日期: 2015-04-11         信息来源: 邓州市夏集人民政府       编辑人: 夏集乡

 

1.办理机构 邓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办理地址 邓州市北环路信用社院内

3.办理电话 037766067922

4.补偿流程 参合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首先扣减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余额扣减为零后,门诊费用按照60%的比例进行补偿,年度个人门诊统筹封顶线为7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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