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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邓州市市内住院补偿流程
发布日期: 2015-04-11         信息来源: 邓州市夏集人民政府       编辑人: 夏集乡

 

1.办理机构 邓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办理地址 邓州市北环路信用社院内

3.办理电话 037766067922

4.办理流程

参合患者在邓州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应先有主治医生开具新农合专用诊断证明,到医院合管办在新农合系统登记,在住院3日内,有合管办或合管站工作人员查对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出院后在医院新农合补助窗口直接领取补助。

当年新出生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凭户口本、患儿母亲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与参合母亲统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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