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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邓州市慢性病审批治疗流程及补偿流程
发布日期: 2015-04-11         信息来源: 邓州市夏集人民政府       编辑人: 夏集乡

 

1.办理机构 邓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办理地址 邓州市北环路信用社院内

3.办理电话 037766067922

4.补偿标准

可补助费用的80%,每年限额补偿1000元。(结核病在结核病防治所产生的费用,可补助费用的80%,限额2000元。)

5.审批流程

患者到医院农合办领取农村居民慢性疾病门诊救治申请表三份,表上贴近三个月照片。医生填写申请表、诊断证明(医教科盖章的蓝色诊断证明)、能提示所患疾病的报告单或病历,然后交医院农合办。市农合办每年两次到医院集中鉴定审批。审批后三份表,医院农合办留一份备档,交给患者二份报销时用。

6.治疗流程:

患者挂号领取门诊病历本,医生在门诊病历上书写每次检查、用药的治疗记录。开药用双处方,每次处方和发票相符。

7.所需材料及报销流程

患者备齐:

1)农村居民慢性疾病门诊救治申请表

2)诊断证明(医教科盖章的蓝色诊断证明和农合办盖章的黑色诊断证明各一份)

3)检查报告单

4)用药处方

5)发票

6)治疗记录

7)身份证

8)合作医疗证

9)户口簿到医院农合办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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