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中心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0-03-23 13:00作者:
自然资源规划局来源:
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 办公室 62110935
负责机关事务及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督查会议决议事项及日常工作的实施;负责核稿和局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的公文、信息、文印、档案、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规划信息的编撰工作;负责协调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答复;负责机关人事、劳资、后勤、车辆管理;负责效率效能、制度建设及内部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总师室 62162966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对重大招投标建设用地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指导建制镇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等编制工作。审定“一书两证”办理工作;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的招标和评审论证工作;负责做好市规划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 62111616
负责受理建设项目的报审工作;负责规划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与办理,核发 “一书两证”;负责规划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与管理;负责技术档案的管理及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根据相关科室及局审查意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在局内业务科室的运转交接;负责报建资料的整理汇总、统计;负责报建项目面积、收费的核准工作。负责提出招标拍卖地块的性质和规划设计条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城市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参与有关规划方案的评审论证;负责市域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查工作;负责划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提出相关规划设计条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规划管理科 62111616
负责规划成果和项目审批前的公示工作;负责发证后的跟踪检查管理工作;负责放、验线工作及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现场规划验收。负责核定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和新征地、出让、转让、成片开发地块及临时用地的用地范围;受理、审批申请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置换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管线工程和临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审核建筑平面布局、立面、造型、风格;负责户外广告、城市夜景灯光、建筑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外观形象设计和审批管理;负责市政工程规划审批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负责各类建设工程定位放线和竣工规划验收;负责对城市各类建设工程审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信访科 62968998
负责信访接待及处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政策法规综合调研,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报批;负责对规划公示、行政处罚等文书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规划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执法队伍查处违章案件;组织或指导行政许可听证工作;承办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
(六)村镇规划科 62366988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镇、村镇规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对全市乡镇、村庄的规划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村镇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及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乡镇在村镇规划管理中执行“一书三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工作;负责审核乡镇的“一书三证”的办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的审查;做好村镇规划的备案工作;督查乡镇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指导各乡镇村镇规划管理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规划监察大队 62112278
负责对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擅自占用土地和违反规划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违反规划许可要求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村镇规划的实施,纠正违反村镇规划的行为;负责对擅自改变规划批准用地性质和改变规划批准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查处工作;负责对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擅自对建(构)筑物进行改造和未按规划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各项建设活动实施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参与各类建设工程的放验线及竣工项目验收工作;负责规划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邓州市规划院
贯彻落实国家城乡规划行业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参与制订地方性的实施办法和相关技术规定;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承担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承担城乡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道路、给排水、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全市基本建设、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的选址论证、规划设计等技术服务工作;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城乡规划实施评估工作;面向社会承揽规划设计业务。
(九)、邓州市测绘院 62129586
承担资质许可范围内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与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定线、放线,市政工程、地下工程以及竣工测量等各项城市工程测量;参与编制全市的基础测绘规划;做好测量标志的保护、托管及非法测绘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本地区的高程系统、地理坐标系的规范统一工作,负责本地区数字化地形图的保管、保密及适时更新补测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面向社会承揽测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