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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建设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综合科      发布时间: 2016-11-19

邓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建设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专项整改工作,根据《邓州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发改委决定在项目建设领域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对象

专项整治范围: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市直单位及乡镇。

专项治理对象:上述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

二、整治重点

1、不敢为问题。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过程中借口管得严了、约束多了,工作放不开手脚,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推诿扯皮,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项目的议定事项落实不力等问题。

2、不会为问题。治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政策机制理解不透彻、贯彻落实不到位,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学法规政策,不潜心研究工作,不熟悉本职业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

3、不想为问题。治理对重点项目建设重视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办事“踢皮球”、“中梗阻”,对项目审批手续办理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作风散漫、纪律涣散、精力不集中等工作不在状态问题。

三、重点治理领域

重点对各部门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有关部门工作推动不力,项目建设进度迟缓,在前期工作、土地、规划、环评、建设环境、政策落实等方面服务保障不积极、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设置门槛、障碍等失职渎职行为。

四、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6月21日—7月31日)。各有关部门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内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

2、监督检查(8月1日—10月31日)。市发改委会同两办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问责、通报。

3、总结提高(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1、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市发改委将联合两办督查室、监察局明察暗访作为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对市委、市政府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2、建立问题查处机制。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确保全面纠正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3、建立汇总报告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情况汇总、报告制度,工作开展、问题查处、案件办理等情况定期报送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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