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罗庄镇青冢村养猪场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邓州市罗庄镇青冢村养殖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邓州市罗庄镇青冢村
二、建设主要内容:该项目拟扩建标准化养殖场2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有饲料室、兽医室、防疫室等200平方米,养殖区有效面积1600平方米,有生产母猪舍,空怀母猪舍、保育舍、仔猪舍和育肥舍等标准化猪舍等,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购置有粉碎机、颗粒机、消毒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存栏母猪200头,年出栏生猪2000头的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阔。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5年11月 至 2016年02月
四、总投资: 4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300万元, 国内银行贷款10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备案机关盖章
2015年11月11日
备注: 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