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筹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
公 告
为了有效保护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最大限度的削减在用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按照国家环保部和河南省环保厅的要求,根据《南阳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设置规定》,我市已启动了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筹建工作,计划于“十二五”末建成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2个,机动车尾气检测线6条,现向社会公开招选项目建设单位。
招选条件:
一、具备河南省环保厅颁发的机动车环保年检A类资质证书。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三、具有机动车尾气检测经验和实际运营管理经验。
请社会各界有意此项工作的人士于2013年3月11日—2013年3月17日持申请报告和机动车环保年检A类资质证书到我局报名。
联系电话:0377-62194877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