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姚李分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姚李分场生猪养殖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姚李分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河南省邓州市都司镇姚李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1793.45万元,占地面积552亩,拟建设年存栏7万头商品猪的猪舍及附属设施,项目实施后可年出栏20万头育肥猪。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设保育舍38栋,育肥舍160栋,其建筑面积为127263.17㎡;同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等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购置供水、供料、供暖、风机、公用工程、环境治理工程等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娅娟
联系电话:18272763829
电子邮件:787182955@qq.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邓州市伊斯兰街北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吴众伟
联系电话:18003813995
电子邮件:gh86633060@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中国林科院森环森保所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项目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程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
(6)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计划
(7)公众参与
(8)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厂址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建设运营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的建议;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环保行政部门网站网上公示及在厂址附近及周围居住区张贴公告的形式。
3.公示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公示发布单位: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