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环攻坚办﹝2017﹞67号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通知》(豫环明电﹝2017﹞145号)文件要求,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整治方案
(一)湍河街道办事处纳污坑塘
1.污染源基本情况
纳污坑塘位于张寨村崔庄,经度112.0606,纬度32.6531,该坑塘不规则,面积约为1700m2,体积约为4700m3,污染源为唐克祥养牛场养殖废水,养殖规模为年存栏肉牛15头。
2.整治方案
由湍河办事处督促唐克祥养牛场将纳污坑塘内现有污水抽出,运至周边农田还田处理,同时,督促唐克祥养牛场配套符合要求的粪污处理设施,并封堵所有排污口。此项工作限定于11月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湍河街道办事处)
(二)花洲街道办事处纳污坑塘
1.污染源基本情况
该纳污坑塘位于南桥店三组桃园巷北侧,经度112.0881,纬度32.6967,该坑塘面积约为900m2,体积约为1800m3,污染源为生活污水。目前,我市推进截污纳管工程,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已全部接入城区污水管网,现坑塘仅积存有少量雨水。
2.整治方案
该坑塘仅积存有少量雨水,并且已完成排污口封堵工作,不再纳污。责令湍河街道办事处对该坑塘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检查、巡查频次,严防生活污水进入该坑塘。(责任单位:花洲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要求
环保部门要强化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导力度,对整治完成的纳污坑塘进行核实;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组织现场督导,并提请市政府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整治进度严重滞后的,依法依纪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组织开展,由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负责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部门联动。环保、住建、畜牧等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强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列入奖惩。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年底进行单独考核,兑现奖惩,奖优罚劣。凡不能如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取消年度综合目标评先资格。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