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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南雅景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5-07     信息来源: 邓州市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将对河南雅景牧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邓州市雷锋路23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雅景牧场项目

邓州市腰店镇黄营村

河南雅景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万元。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项目总占地85.87亩,主要建设4938m2主牛舍1栋,1600m2青牛舍1栋,742m2挤奶厅1座;配套工程:1440m2草料库1座,容积500m3的青储窖4个,70m2办公用房1座;环保工程:新建容积10000m3黑膜沼气池1座,新建5m3化粪池1座,新建火炬1座燃烧沼气,新建200m2晾晒棚1座,新建20m2危废暂存间1座。项目建成后年存栏1000头乳肉兼用型牛(弗莱维赫),年产鲜奶4380吨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建筑材料堆场造成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和运输扬尘。项目施工在按照《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相关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确保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地面洒水除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于农田使用。

    3.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区内少量建筑垃圾应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按照《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规定由施工单位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及时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处置。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为90-110dB(A)。在落实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后,施工厂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5.生态影响

    为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合理计划,分区、分步施工,减少施工中占用的土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做好土地的平整工作,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和沼气火炬燃烧产生的废气。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为了降低沼气燃烧废气,项目采用氧化铁填料干法对沼气进行脱硫,脱硫后通过火炬燃烧。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养殖区牛舍、晾晒棚、污水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应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粪、废水沼气化处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2.废水

项目场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通过独立的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后期雨水及厂区其它雨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外排。粪尿液、挤奶厅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智能化干清刮粪板+集粪渠集污池+固液分离机+黑膜沼气池处理后,沼渣和牛粪通过晾晒棚制成有机肥,产生的沼液用于火炬燃烧。沼液全部还田,不外排。项目沼液在沼液储存池暂存,用于配套消纳地综合利用。项目要做好“四防”(防遗撒、防渗漏、防流失、防恶臭)措施,不得漏排、偷排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分析地下水质;设立应急预案,发现事故及时处理。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病死牛、牛粪、沼渣、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病死牛由邓州市特种无害化处理中心外运无害化处理;牛粪及沼渣均经固液分离后送晾晒棚暂存后,先用于牛舍铺垫,最终全部清理作农肥外售;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奶牛饲养;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牛叫、风机、水泵、运输车辆、生产设备等,其源强为65-90dB(A)。在经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及场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二)建设项目审批意见

关于河南雅景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河南雅景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报送的由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雅景牧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南阳荣青环境工程评估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19056号收悉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邓州市腰店镇黄营村,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9万元。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项目总占地85.87亩,主要建设4938m2主牛舍1栋,1600m2青牛舍1栋,742m2挤奶厅1座;配套工程:1440m2草料库1座,容积500m3的青储窖4个,70m2办公用房1座;环保工程:新建容积10000m3黑膜沼气池1座,新建5m3化粪池1座,新建火炬1座燃烧沼气,新建200m2晾晒棚1座,新建20m2危废暂存间1座。项目建成后年存栏1000头乳肉兼用型牛(弗莱维赫),年产鲜奶4380吨。

二、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满足各项环保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同时,针对该项目所在位置的环境特征,要求建设单位做到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建筑材料堆场造成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废气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和运输扬尘。项目施工在按照《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南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实相关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确保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地面洒水除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由附近农民拉走用于农田使用。

3.固废

施工期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区内少量建筑垃圾应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按照《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规定由施工单位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及时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处置。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为90-110dB(A)。在落实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后,施工厂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

5.生态影响

为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合理计划,分区、分步施工,减少施工中占用的土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做好土地的平整工作,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二)营运期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饲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和沼气火炬燃烧产生的废气。饲料加工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为了降低沼气燃烧废气,项目采用氧化铁填料干法对沼气进行脱硫,脱硫后通过火炬燃烧。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养殖区牛舍、晾晒棚、污水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应采取控制饲养密度、及时清粪、废水沼气化处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2.废水

项目场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通过独立的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后期雨水及厂区其它雨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外排。粪尿液、挤奶厅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智能化干清刮粪板+集粪渠集污池+固液分离机+黑膜沼气池处理后,沼渣和牛粪通过晾晒棚制成有机肥,产生的沼液用于火炬燃烧。沼液全部还田,不外排。项目沼液在沼液储存池暂存,用于配套消纳地综合利用。项目要做好“四防”(防遗撒、防渗漏、防流失、防恶臭)措施,不得漏排、偷排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分析地下水质;设立应急预案,发现事故及时处理。

    3.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病死牛、牛粪、沼渣、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病死牛由邓州市特种无害化处理中心外运无害化处理;牛粪及沼渣均经固液分离后送晾晒棚暂存后,先用于牛舍铺垫,最终全部清理作农肥外售;沼气脱硫产生的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回收;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奶牛饲养;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包括牛叫、风机、水泵、运输车辆、生产设备等,其源强为65-90dB(A)。在经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及场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不设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该建设项目《报告书》(报批版)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均得到妥善处置或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须经“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营。

五、本项目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满5年开工建设的,应当报环保部门重新审核。

    、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由邓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28日    

   

主办: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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