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将对邓州杏山生态旅游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邓州市雷锋路23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邓州杏山生态旅游小镇建设项目 |
邓州市杏山旅游管理区韩营村 |
邓州市杏山旅游管理区 |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邓州市杏山旅游管理区韩营村,拟投资1077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1万元,总用地面积1278亩,包含渠首文化体验项目、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和生态修复、农家休闲旅游、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特色农产品产业体验园建设等 |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观光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韩营村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游客生活污水经公厕旁配套新建的地埋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村民生活污水经自家现有的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公厕恶臭。项目村民厨房油烟经油烟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屋顶排放。项目游客就餐产生油烟量,要求酒店、生态餐厅及农家乐厨房安装油烟净化机,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4604-2018)中表1的小型油烟排放要求。项目设公用厕所2座,建议公用厕所注意日常清洁,周围种植花卉等,经采取措施后公共厕所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观光游客产生的噪声。为避免喧哗声对于区域环境及观览环境的影响,应制定秩序宣传工作,通过张贴告示标语等提醒游客文明观览,禁止大声喧哗等。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观光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韩营村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彭桥镇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
附件:关于邓州杏山生态旅游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