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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邓州市宏福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韩营旅游小镇玻璃水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的合并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6-23     信息来源: 邓州市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将对邓州市宏福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韩营旅游小镇玻璃水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并拟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生态科。

通讯地址:邓州市雷锋路23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与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邓州市宏福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韩营旅游小镇玻璃水滑项目

邓州市杏山旅游管理区

邓州市宏福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大洲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000m玻璃水滑道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等。

(一)施工期

    1.废气

由于施工、土地平整、基建材料的运输将产生扬尘,从而使局部环境空气受到污染,特别是干燥大风天气更为突出;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考虑运输车辆对沿线区域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期具有局部性、短时性等特点,施工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建材冲洗以及降尘洒水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产生废水通过施工区设置防渗防漏沉砂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洒水除尘,不外排,不会改变当地水质及水域功能。

3.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噪声为运输车辆、切割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可达65-100dB(A)。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区内动力机械设备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文明施工;对进入游客进行施工说明,避免游客进入施工区域。在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土建工程产生施工建筑垃圾。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开挖的土方临时堆放在施工区内,基础建设完成后,土方全部回填,不外运。临时堆土场地四周应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沙池,施工期间如遇强降雨可使被雨水冲刷的粉尘经排水设施排入沉砂池,经沉淀后的废水用于洒水抑尘。除开挖土方外的建筑垃圾由渣土车及时进行清运。渣土运输车辆不得带泥土驶出工地。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运输渣土,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渣土不泄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成份主要有食物残渣、塑料包装制品等。在项目施工区、生活区设置垃圾桶,定期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至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处理。整改施工期间利用厂区现有旱厕,使用过程中定期清理,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作农肥。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基础工程开挖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地形地貌,但由于本项目原有地形分别为荒山裸岩地,故对建设地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在建设期进行开挖时,临时性堆放的弃土弃渣如受暴雨冲刷,会发生一定的水土流失现象。人造景观的建设,对自然景观协调性和完整性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尽量减少环境影响程度。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停车场依托杏山旅游小镇韩营景区停车场使用,不单独建设,故本项目不对停车场汽车尾气进行评价。项目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区内工作人员、游客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水滑道用水。滑道排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地表水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为水上运动项目,用地范围内没有工业和锅炉房,主要为游客接待服务设备运行噪声,运营期游客的涌入会对项目所在地局部区域造成一定的社会噪声。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毛发过滤器过滤的毛发、工作人员及游客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

项目场地为禹山裸岩地,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玻璃水滑道观景平台建于韩营村北侧禹山上,项目建成后,游客数量增加,噪声略增大,会对禹山上动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观景平台距离韩营村较近,同时,由于禹山属于小型的裸岩山,山上几乎没有动物,所以游客增加的噪声对周围动物影响很小。

   

主办: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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