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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户张分场年加工12万吨饲料项目、邓州姚李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邓州高李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和邓州陶营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的合并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7-23     信息来源: 邓州市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将对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户张分场年加工12万吨饲料项目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邓州姚李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邓州高李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和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邓州陶营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并拟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生态科。

通讯地址:邓州市雷锋路23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与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户张分场年加工12万吨饲料项目

邓州市都司镇户张村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年加工颗粒饲料12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主车间、原料车间、钢板仓、卸粮棚、清理间、锅炉房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395平方米;主要设备:包括12万吨饲料加工设备,钢板仓设备,空气动力设备、卸粮翻板设备、锅炉以及其他附属生产设备等。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在建场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扫要求,该部分废水可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饲料生产过程中的原料接收与清理工序粉尘、辅料投料粉尘、粉碎粉尘、制粒冷却粉尘、无组织粉尘、锅炉燃料燃烧废气等。玉米豆粕原料接收与清理:卸料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玉米豆粕清理:清理间产生粉尘收集后经管道引至1套沙克龙除尘+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辅料投料:辅料投料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3#)排放;主车间粉碎工段:粉碎工段废气经管道引至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各自15m高排气筒(4#)排放;主车间制粒冷却:制粒冷却工段废气经管道引至1套沙克龙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分别通过1根风管,从室内通至屋顶,经屋顶排气筒(5#)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燃料分级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处理后经1根8m高烟囱(6#)排放。经处理后,各种有组织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制粒机、粉碎机、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为80~85dB(A)之间。项目营运期噪声经消声、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后,项目东、南、西、北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

    项目生产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车间工艺粉尘、筛分磁选过程产生的杂质、废弃包装袋、生活垃圾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等。项目生产过程中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树脂分类收集后置于专用桶中,暂存在项目厂区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主车间工艺粉尘及时回用生产;磁选过程产生的金属屑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企业;除尘灰、初清筛杂质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企业

2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邓州姚李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

邓州市都司镇姚李村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不新增占地,总占地面积2753.79m2,建筑面积555.12m2,主要建设病死猪无害化综合处理车间、锅炉房、车辆烘干房及配套的生活办公区等。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消毒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污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其他废水水一道进入收集池,经输送管道输送至猪养殖场沼液储存池存储,适时进行农田消纳。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废气、化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锅炉废气经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措施后经8m烟囱排放化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用在无害化车间外部建设除臭棚,除臭棚墙内填充填料吸附,填料为无规则排列且疏松多孔结构,能与臭气进行充分接触并高效拦截;同时除臭棚顶部有喷淋水(喷淋次氯酸钠溶液)装置,综合除臭效率可达90%,处理后直接排放。恶臭气体无组织恶臭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二级标准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

食堂油烟经过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能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的要求(油烟排放限值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化制机、烘干机、提升机、燃气锅炉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树脂、废裹尸袋)。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树脂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邓州高李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

邓州市陶营镇高李村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收集处理范围为陶营分场邓州市牧原5场、8场、17场的病死猪。在高李分场扩建项目厂区空地内新建,不新增占地,总占地面积3150m2,设计为高温化制7吨/批次,最大日处理病死猪28吨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消毒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污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其他废水水一道进入收集池,经输送管道输送至猪养殖场沼液储存池存储,适时进行农田消纳废水不外排。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废气、化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锅炉废气经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措施后经8m烟囱排放;高温化制臭气:通过封闭设备自带管道将这部分废气收集进入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废气处理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池臭气:池内设置管道将气味引至喷淋塔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15m排气筒排放,收集池臭气与高温化制等过程产生的废气一道处理排放,共用处理设施及排气筒排放。喷淋塔处理+活性炭吸附综合除臭效率可达9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过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能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的要求(油烟排放限值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化制机、烘干机、提升机、燃气锅炉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树脂、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树脂、废活性炭、废裹尸袋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依托现有工程,本次不新建)后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邓州陶营分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项目

邓州市陶营镇朱西村

邓州市牧原养殖有限公司

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不新增占地,总占地面积3150m2,建筑面积555.12m2,主要建设病死猪无害化综合处理车间、锅炉房、车辆烘干房及配套的生活办公区等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消毒废水、软水设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污蒸汽冷凝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其他废水水一道进入收集池,经输送管道输送至猪养殖场沼液储存池存储,适时进行农田消纳。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外部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燃烧废气、化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锅炉废气经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措施后经8m烟囱排放。化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用在无害化车间外部建设除臭棚,除臭棚墙内填充填料吸附,填料为无规则排列且疏松多孔结构,能与臭气进行充分接触并高效拦截;同时除臭棚顶部有喷淋水(喷淋次氯酸钠溶液)装置,综合除臭效率可达90%,处理后直接排放。恶臭气体无组织恶臭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表1二级标准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食堂油烟经过国家主管部门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能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的要求(油烟排放限值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化制机、烘干机、提升机、燃气锅炉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经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4.固废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树脂)。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树脂及裹尸袋收集后暂存危废间(依托现有工程,本次不新建)后及时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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