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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邓州市禹山周边废弃采场矿山环境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的合并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3-29     信息来源: 邓州市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将对邓州市禹山周边废弃采场矿山环境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并拟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生态科。

通讯地址:邓州市雷锋路23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与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邓州市禹山周边废弃采场矿山环境生态治理工程项目

邓州市杏山旅游管理区东北与彭桥镇交界处禹山

邓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恺远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工程分为坑底整平及边坡修整工程、覆渣覆土工程、挡土墙工程、截、排水沟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养护工程、警示牌工程;通过工程的实施,恢复治理区原貌,增加治理区耕地、林地面积。

(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挖填、交通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以及废石加工处理过程产生的含粉尘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南阳市2020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宛环攻坚办〔2020〕21 号)中的要求;其中废石加工过程(1)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排气筒排放,(2)振动筛进出料口全部封闭并采用负压集气收集,筛分、二次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排气筒排放;(3)项目废石加工车间密闭,皮带输送机,车间安装喷雾除尘设施,生产过程定时对车间喷雾降尘;(4)项目废石临时堆场密闭,采取喷淋抑尘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各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暂存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场地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运输时的交通噪声项目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后,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渣、废石、废石加工过程除尘器粉尘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处理;废渣及时外运;废石经破碎、筛分后外售;废石加工过程除尘器粉尘袋装收集后外售;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雨水径流,不排放其他污染物。

   

主办: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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