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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邓州市锦晠建材有限公司等4个项目环评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5-22     信息来源: 邓州市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77—62194877
    真:0377—62194866
通讯地址:邓州市雷锋路236号
    编:4741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邓州市锦晠建材有限公司水泥预制构件生产建设项目 邓州市陶营镇 邓州市锦晠建材有限公司 本项目选址位于邓州市陶营镇,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年产各类水泥预制构件20万件及水泥预制板1.5万套。 (一)项目在施工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南阳市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二)项目在营运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本项目粉料筒仓粉尘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配料、搅拌进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区砂石料场采用密闭方式输送物料,并在易产生扬尘部位加装喷淋装置,以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区废气经处理后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3、噪声  本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2 邓州市河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6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 邓州市穰东镇赵河店三教村 邓州市河森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选址位于邓州市穰东镇赵河店三教村,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年回收利用6万吨废旧塑料。 (一)项目在施工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对设备进行安装,项目方应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声。
(二)项目在营运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加强车间管理,车间原料区配套喷雾洒水装置,分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洒水抑尘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
3、噪声  本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3 邓州市人民医院湍北新区分院三台3.5MW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邓州市湍北新区北京大道与灵山路交叉口 邓州市人民医院 本项目选址位于邓州市湍北新区北京大道与灵山路交叉口,总投资6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扩建三台3.5MW燃气锅炉。 (一)项目在施工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河南省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及《南阳市2022年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二)项目在营运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标准。
2、废水  本项目锅炉废水和反冲洗废水经院区总排口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并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以及邓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本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4 南阳昊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收集项目 邓州市先机制造业开发区(农神机械院内) 南阳昊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选址位于邓州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中州大道南段路西),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 (一)项目在施工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对设备进行安装,项目方应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声。
(二)项目在营运期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车间全密闭,并设置负压抽风系统,收集的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高
空排放,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标准限制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制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措施后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5、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要求。
6、建设单位必须制定环境风险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培训环境风险应急工作人员,确保环境风险事故及时处理。

邓州市河森再生资源年回收利用6万吨废旧塑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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