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环保局长带队察看饮用水源地
2013年5月10日,邓州市环保局新任局长鲁启先带领污防科、监测站等科室负责人,深入我市自来水公司、柳林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等现场察看,就确保我市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市自来水公司,对自来水公司生产供水情况进行察看后,深入我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1-12号取水井群,细心察看周边环境,认真走访周边居民,现场发现1号井、3号井、5号井、6号井、7号井、12号井旁新建居民楼、学校、加油站和民宅等违章建筑,这些行为均违反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为此,鲁启先局长明确指出:群众饮用水安全是环境安全的基础,环保部门,特别作为环保局长,要切实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铁心、铁面、铁腕”的三铁精神,严厉打击影响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抓到底,决不姑息迁就。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管频次,严防被关停的城市饮用水源地周围的废旧塑料收购、加工点死灰复燃,严禁出现反弹。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土地、城建、规划和古城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协同作战,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影响饮用水安全的违章建筑。三是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界碑。进一步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和信息公开,让市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发挥民众监督参与机制,鼓励引导公众参与饮用水保护的监督管理。四是坚持长效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机制。环境监测站要继续坚持每月对水源地水质采样、分析、上报和公示工作,及时、全面掌握水质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