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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打响秸秆禁烧攻坚战
发布时间: 2013-05-22     信息来源: 邓州市环保局

我市全面打响秸秆禁烧攻坚战

521日,我市召开三夏生产及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全面打响夏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一是强化责任,网格管理。制定印发《邓州市2013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调整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强华为组长,监察局、农业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广电局、农机局、消防大队等10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健全秸秆禁烧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和7个巡回督查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要求各乡镇(街区)成立相应机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筑起市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片的禁烧工作网格化,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人。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520日起,电视台每天循环播放禁烧秸秆字幕、行飞,利用广播、报纸等其他媒体及宣传车辆、印发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加强科普知识和法制宣传,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和焚烧秸秆对土地的危害,用发生在身边的因焚烧秸秆而触犯刑律的教训,教育群众引以为戒,鼓励和引导农户积极购置所需的农机具,提高秸秆还田率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科技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禁烧秸秆舆论氛围,引导全民参与,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到位。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每发现焚烧一堆秸秆(或认定一处焚烧痕迹),除对当事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外,扣除所在乡镇政府1万元,上不封顶,财政直接划拨;对受国家、省通报批评的乡镇,除罚款外,扣除当年环保目标10分,通报批评乡镇主要领导,黄牌警告主管副职;对焚烧严重的乡镇,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对辖区内未着一把火、未冒一处烟的乡镇,对举报焚烧秸秆1亩以上的人员,对发现焚烧秸秆面积在1亩以上的督查组,给予奖励。

   

主办: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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