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因受外来传输和本地污染叠加影响,经预判我市近几日将会持续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88号)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邓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邓政办〔2016〕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11月12日24时开始,启动邓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邓政办〔2016〕76号)要求,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控制污染升级,并每天两次(上午9时前、下午15时前)报送当天污染管控及处置情况,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7-62192329
电子邮箱:dzsdqb@126.com
2016年11月12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邓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