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环保动态    法规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   环境标准    环保业务   在线服务   政民互动
 
  站内查询:
 
首页 >> 环保业务 >> 宣传教育




邓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践
发布时间: 2023-11-30     信息来源: 邓州市环保局

 邓州市是位于河南南部南阳市的市辖县级市,人口161万的农业大县。因南阳市有一家全国养猪行业的龙头企业——牧原集团(牧原股份),邓州市也成为牧原股份一个重要的养殖基地。截止2022年末,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 228 家、畜禽养殖户 385家,大型规模养殖场 120 家,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畜禽养殖户生猪存栏量 68.71 万头、奶牛存栏量 0.63 万头、肉牛存栏量 1.42 万头、山羊存栏量 0.37 万只、家禽存栏量约 185.32万羽。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与畜禽养殖户存栏畜禽当量总数85.21 万头,规模养殖场占比 93.67%,畜禽养殖户占比 6.33%。多年来,邓州市养殖业造成的水体面源污染十分突出。

  邓州市属于长江流域,主要河流有湍河、刁河、排子河等。其中排子河在邓州市境内44.49Km,流域面积496Km2, 主要支流有冢子河、小草河、王良西沟、都司南人工渠等。排子河流域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9 家,存栏生猪达 66 万头,奶牛、肉牛存栏达 1 万头,占全市畜禽存栏数近80%。“十三五”期间,排子河一直是V类水质,2021 年,邓州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市,压力巨大。进入“十四五”,邓州市编制了《邓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 年)》,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大保护和南水北调源头生态保护政策措施的严厉实施,邓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阶段、新发展的时代要求,致力优化养殖空间布局,构建绿色养殖发展格局,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粪污处置综合利用的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2022 年在保持湍河、刁河Ⅲ类水质的基础上,排子河实现了全年累计Ⅲ类水质的突破,2023 年 1-10 月保持在Ⅲ类。在畜禽养殖规模不变、存栏不减的情况下,水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受到南阳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其经验在南阳市推广。

  邓州市委托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编制了《排子河流域水环境纳污能力核算及治理对策研究报告》《国控断面水质超标原因诊断报告》,实施科学治污,精准施策。

   “一场一策”,规范处置养殖粪污。以前规模化养殖企业多采用堆沤发酵方式处置粪便,由于发酵时间不长、腐熟效果不好,综合利用效益不高,夏季雨水丰沛,造成河流污染严重。邓州市生态环境和农业部门按照统一模式的治理方案,督促养殖企业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粪便存量至少超过 6 个月的粪污储存发酵池。先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固体放在发酵棚,转运至有机肥厂,液体进入调节池均衡水质后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用于饲料厂等沼气锅炉。目前,全市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的粪污收集、存储设施达 200 余万方,其中规范化储粪场 23.8 万平方米,储污池 178.6 万立方米,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 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92%以上。

  铺设官网,科学消纳有机肥料。粪污发酵是很好的有机肥料,中国的传统农业都是依靠有机肥种植,现代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对土壤和农作物的面源污染和危害日益凸显。邓州市政府为了消纳养殖行业经过科学发酵的有机肥料,联合牧原股份投资1500余万元,铺设消纳管网230Km,将每家规模以上养殖业发酵池的有机肥料,直接输送到田间地头,可用于消纳有机肥的土地达4.5万亩。在每年麦收至秋种、秋收至种麦两个时段,指导养殖场(户)实施粪污集中土地消纳,作为农作物的底肥进行灌溉,农作物生长中期进行滴灌和固定式、移动式喷灌,用沼液有机肥代替化肥,既保证了粮食和蔬菜安全,农民增产增收,又减少了养殖业的粪便污染。为确保畜禽养殖粪污充分消纳,各养殖场分别建立了“明白卡”制度,对粪污产量、粪污去向、土地消纳协议、沼肥施用情况实施台账管理,有效解决了养殖废水对河流水质的影响。

  设立预警,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邓州市为加强对排子河水质的监管,建立了完善的监管平台。投资190 万元在排子河流域乡镇建设 5个乡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微型站,作为对流域乡镇的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依据。投资 130 万元,在排子河的支流上,又建设 5 个快速自动监测点位,5 分钟即可出水质数据,为精准发现问题、快速排查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责成重点畜禽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区、沼液存储池、雨水外排口等位置,分别安装了监控装置,实施全天候在线监控。两年来,通过监测数据发现问题 40 余次,第一时间溯源排查并进行问题整改,有效防范了环境风险隐患。生态环境和农业部门加大了对养殖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暴雨天气和节假日是监督性检查、夜查的重点时机,严厉打击违法偷排行为。发布《有奖举报》公告,对举报直排、偷排、倾倒养殖粪污违法行为线索属实的,奖励2000-10000 元,对举报暗管偷排养殖粪污经查属实的,直接奖励10000元。近三年来,受理举报投诉57件,查处问题32个,立案处罚15起。在高压监管处罚的态势下,有效保障了全市地表水河流水质保持在Ⅲ类达标,邓州市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为美丽南阳建设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南阳市生态环境局邓州市分局 侯其锋)

   

主办:邓州市环境保护局  系统维护:邓州市政务大数据中心

豫ICP备1401553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41138102000131  网站标识码:4113810005

地址: 邓州市北环路236号  联系电话: 0377-62194866  邮编: 474150  Email: dzhbbgs@126.com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3/06 18: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