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申报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意见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你单位报送我局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收悉,经我局现场查验,认真审核,现就你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申请排污许可证材料齐全,内容全面详实,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及排放浓度基本符合实际和要求,同意你单位申领办理排污许可证。
二、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你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控制在1.02吨/年、0.16吨/年以内;排放浓度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21904-2008表2标准限值,即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100mg/L、20mg/L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0.988吨/年、1.28吨/年以内;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时段二类区限值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900mg/Nm³以内。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