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农村五保审批流程
事项名称: 农村五保审批
受理机构: 邓州市民政局低保中心
政策法规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
办理条件: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认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意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需提交材料: 个人申请、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
办理流程: 1、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区办事处通过调查,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3、市民政部门经审查,对够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布,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公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77-6216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