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指南
小额贷款的对象为四类:1、个人创业;2、合伙经营;3、组织起来就业;4、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
最高数额和时间:高校毕业生最高可贷款10万元,妇女最高可贷款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可贷款5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贷款总额度为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可贷款20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吸纳对象个人贷款额度、人数及经营规模合理确定,原则上按人均5-10万元掌握。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需提交材料:
(一)个人创业贷款应填写《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毕业证、照片5张、担保人证明。
(二)合伙经营申请人应填写《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合伙经营)》,需要提供:
1、《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等项目证明;
2、合伙经营贷款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3、担保人或担保企业的证明材料。
(三)组织就业贷款应填写《河南省小额贷款申请表(组织就业)》,需要提供:
1、组织就业经济实体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2、组织就业人员符合豫人社就业[2014]4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3、与组织起来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书;
4、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5、担保人或担保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应填写《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小微企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2、企业章程等相关资料;
3、经营项目情况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所必须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
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书、工资表、社会保险等资料证明;
5、经人民银行年检合格的企业贷款卡;
6、有效的反担保证明。
办理地点: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联系电话:0377-60903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