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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返邓入邓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1-26         信息来源: 花洲街道办事处       编辑人: hzjdbsc

 

关于加强返邓入邓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

通    告

根据国家、省、南阳市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就返邓入邓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返邓入邓人员范围从邓州市域外进入我市人员,包括邓州籍和非邓州籍因工作、出差、旅游、探亲等入市人员。

二、境外返邓入邓人员管控措施在入境地结束集中隔离后,入邓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入邓时携带解除集中隔离报告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家隔离7天。隔离期结束之前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所在县区返邓入邓人员管控措施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邓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入邓后在辖区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7天,再居家隔离7天。集中隔离期满、居家隔离期满时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邓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入邓后在辖区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14天,再居家隔离7天。集中隔离前、集中隔离期满、居家隔离期满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低风险地区返邓入邓人员管控措施省外返邓入邓人员及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行业、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岗位、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重点行业人员,需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邓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返邓入邓后不需要隔离,但须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邓后居家隔离7天,居家隔离期间严禁外出,并在居家隔离前和隔离期满后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省内返邓入邓人员,需持国务院行程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低风险地区返邓入邓人员在邓期间,出发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按中高风险地区返邓入邓人员管控政策执行。

五、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须集中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食宿、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须居家隔离人员如无固定住所,由所在村(社区)或单位负责提供隔离场所。严格落实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如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的,立即集中隔离7天。

六、强化“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建立市、乡、村三级包干机制。以村(社区)为单位,加强拟返邓入邓人员排查,劝导非必要不返邓入邓。对确需返邓入邓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乡镇(街区),纳入网格化管理。对居家隔离人员要定人、定责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在居家隔离期间外出的,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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